关于北京市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科学技术支出165.1亿元,增长3.8%。安排91.0亿元,加大对科技金融的支持,促进融资平台和新型创业服务机构建设,扶持海内外优秀人才创业,推动中关村一区十六园发展;安排30.3亿元,落实各项科技政策,加快培育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增强科技创新支撑力;安排18.2亿元,支持科技惠民和城乡发展建设领域的科技创新项目,推进科普惠农、科普益民工程,提升公益性科研院所创新服务能力。其中:科学技术法定支出74.1亿元,增长9.1%。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7.1亿元,增长3.7%。加快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扶持文化产业发展,推进文化创新驱动。安排66.1亿元,健全农家书屋建设、农村数字电影公益放映等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重点文化企业进行体制改革,开展文艺精品创作,繁荣文化事业发展;安排6.8亿元,保障广播电视监测系统、文化设施和文化服务网络建设的经费支出,支持办好国际版权博览会;安排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资金5.0亿元,对符合政府重点支持方向的文化创意产品、服务项目给予扶持,提升首都文化创意企业市场竞争力;安排6.0亿元,重点用于保护圆明园等五处大遗址、做大做强长城等六处世界文化遗产,保障博物馆建设和免费开放,提升历史文化名城整体保护水平;安排9.6亿元,支持举办全民健身体育节等群众体育品牌活动,创建“国家全民健身示范城区”,加强“三大球”和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建设,推动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发展。其中:文化法定支出56.3亿元,增长6.6%(通过其他科目等渠道共投入文化法定支出57.5亿元,增长9.1%,高于市级财政经常性收入9.0%的增幅)。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3亿元,增长2.3%(如扣除2012年“7·21”特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一次性投入后,同比增长5.9%)。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快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安排养老助残服务事业发展资金1.2亿元(此外通过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4.0亿元,养老助残服务事业发展资金共计5.2亿元),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各项养老助残政策,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安排资金继续落实就业促进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安排42.7亿元,用于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和困难企业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以及落实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各项保障待遇,确保资金足额发放;安排30.7亿元,用于燃煤、燃油、天然气、液化气、供热管网等补贴,保障企业、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安排社会建设资金2.5亿元,重点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服务管理创新、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社区建设等项目,提高社会服务水平。
(5)医疗卫生支出100.6亿元,增长1.4%。继续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安排41.1亿元,保障对市级公立医院财政补偿、设备购置和修缮等,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安排16.3亿元,用于疫苗接种、疾病防治、妇幼保健等公共服务项目,以及对区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卫生事业单位运行、急救体系建设等经费支出;安排24.3亿元,保障城镇居民医保、提高新农合基金筹资能力,落实国家大病医保政策等,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安排5.1亿元,支持社会资本办医,完善康复护理体系建设,加快卫生人才培养以及重点学(专)科建设等,提高卫生医疗服务水平;安排3.9亿元,实施药品安全“百、千、万”工程,加强药品检验和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强化药品监督管理;安排2.3亿元,开展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推进基层服务能力建设,促进首都中医药事业发展。其中:卫生法定支出78.7亿元,增长5.5%(通过其他科目等渠道共投入卫生法定支出80.0亿元,增长7.3%,高于市级财政支出5.3%的增幅)。
(6)节能环保支出65.1亿元,增长3.0%。全面推进“内涵促降”。安排20.6亿元,继续支持节能减排综合示范重点项目以及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PM2.5大气污染物监测、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等项目,改善环境质量;安排21.4亿元,支持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及抗震加固等项目,推动节能降耗。
(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1.9亿元,增长2.5%。进一步加快环境建设,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安排15.0亿元,落实《十二五时期首都环境建设规划纲要》确定的全市重点项目,以及平原百万亩造林工程、架空线入地整治、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归还“城中村”项目贷款本金及利息支出,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安排8.1亿元,用于生活垃圾处理、居住小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系统建设、道路清扫保洁等项目支出,建设清洁城市;安排交通治理资金8.0亿元,支持中心城区路口疏堵改造、城市道路及桥梁日常养护,努力缓解交通拥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