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汽车采购八大看点
编者按 2013年的车市在各种压力下仍然昂首回暖,汽车产销过2000万辆。对公务车采购市场而言,也有很多让业内震撼的大事发生,这些事件将对未来的公务车市场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显而易见的是,无论是合资品牌还是自主品牌,都在紧盯着公务车市场的各种变化,以抓住契机提高企业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本期我们为您推出影响公务车采购的八大事件,跟您一起感受2013年公务车市场的跌宕起伏。
执法执勤及特种车迎来新机遇
2013年11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规定,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条例》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今后,国家要建立符合国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机关或单位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但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点评: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并不是说政府部门公务出行不需要用车,而是车辆供给方式发生了变化--首先,必要的执法执勤用车等是保留的;其次,公务用车可采用租赁的方式,至于如何租赁以及租赁的标准等,国家会出台相关细则;再次,公务员个人购车成为新兴市场;最后,涉及民生的专用车采购与日俱增。
影响指数:★★★★★
公务车批量集采成趋势
为了深化政府集中采购改革、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3年8月21日,财政部印发了《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目前,在各地的具体实践中,IT类产品批量集中采购较为成熟,节支效益也非常明显。而对于公务车的采购,从中央到地方,大都还是采用协议供货的形式。中央只有部分部委实行公务车批量采购;地方上目前只有湖南省率先尝试公务车批量集中采购,并且与协议供货并行实施。
《办法》第二条指出:列入国务院公布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品目应当逐步实施批量集中采购。国务院发布的《中央预算单位2013-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乘用车和客车赫然在列。其中,乘用车是指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轿车、越野车、商务车,而客车是指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小型客车、大中型客车。
从《办法》中可看出,今后公务用车实行批量集中采购将成为一种趋势。
点评:现阶段以协议供货为主要方式的公务用车采购,今后可能会逐步转向批量集中采购,即针对各部门的零散需求,统一汇总为集中需求,然后由集中采购机构定期进行集中采购。《办法》只是给出了一个框架式的规定,公务用车批量集中采购的具体实施程序,还需要一些更具体的细则。
影响指数:★★★★★
五地实行汽车协议供货区域联动
汽车区域联动协议供货这种采购形式,已经由几年前小范围的"试行"到现在的多省大范围推广并正在逐步走向成熟,原来种种质疑也已经纷纷散去。到2013年,汽车协议供货区域联动的规模越来越大,效率也越来越高。
2013年5月16日,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就山西省 2013年-2014年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全省联动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9月24日,山东实行了全省2013-2014年公务用车全省联动协议供货招标,这是山东首次实行汽车协议供货全省联动。11月29日,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圆满完成了2012年-2013年汽车协议供货全省联动公开招标工作,共完成了7大类13个包,220台样车的公开招标。12月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联合伊犁州等16个地、州、市的采购中心共同组织完成了"2014年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全区联动"招标采购项目。12月19日,广东省2014-2015年度省市联动(广州市、深圳市除外)公务车辆协议供货资格采购活动完成。
点评:汽车区域联动的规模效益,降低了采购价格,采购效率更高。另外,由于结果共享,节约了其他地市招标的成本。汽车协议供货和批量采购互相补充,共同服务公务车采购。
影响指数:★★★★★
新能源车推广政策更具操作性
2013年9月17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四部委联合出台《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新一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正式出台。
新一轮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亮点颇多,更具操作性是最大特点。例如,推广目标大幅提升、遏制地方保护主义、在公共领域率先使用、推广城市设淘汰机制、补贴直接发放给车企、实行补贴退坡机制、乘用车补贴以里程为单位、中型纯电动客车首次获补贴等。此轮新能源汽车推广期限为三年,即2013年至2015年。
《通知》中两个30%的规定,将对未来申请示范城市的地区提出了可量化的要求,一方面有利于破除地方保护促进公平,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保证公共领域新能源车的采购数量。
《通知》规定,申报城市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等领域车辆采购要向新能源汽车倾斜,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物流、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除了公交、公务、环卫等领域,这次还把推广范围扩大到了物流行业,再次表明了政府想率先以公共领域作为新能源车推广重点领域的意图。
点评:这是相关政策首次明确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比例。此前的政策大都笼统地表示将加大在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力度,但均没有明确占比目标。
影响指数:★★★★
北京率先实行国V标准
2013年1月23日,北京市环保局宣布,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2月1日起,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开始执行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自2013年3月1日起,停止在京销售和注册登记不符合京V排放标准的轻型汽油车。
2013年9月17日,环保部公布了轻型汽车国Ⅴ排放标准,汽油车的氮氧化物加严25%,并增加了污染控制新指标颗粒物粒子数量。该标准2018年1月1日将在全国实施。北京正在实施的京Ⅴ标准将废止,改为提前实施国Ⅴ标准。
环保部表示,国Ⅴ标准和欧洲正在实施的第五阶段轻型车排放水平相当。
点评:北京市出于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迫切需求,先行制定了京Ⅴ阶段标准,现在提前实施国Ⅴ排放标准,表明政府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公务用车不等同于个人购车,要有一个风向标的作用,所以,政府部门在购车时,但如果车辆达到了国Ⅴ标准,就会给其加分,表明政府提倡节能环保车型的态度。
影响指数:★★★
新补贴依据油耗和排放双标准
2013年10月1日起,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财政部、发改委和工信部决定,实施1.6升及以下节能环保汽车(乘用车,下同)推广政策。从2013年10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实施1.6升及以下节能环保汽车推广补贴政策。
按照新的燃料消耗量标准,节能汽车的百公里综合油耗入门门槛已经调整到5.9L,并且推广车辆在污染物排放上必须达到国V标准。新政策推广补贴标准不变,即对消费者购买节能汽车继续给予一次性3000元定额补助,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购买者。
点评:要想拿到节能补贴,汽车企业必须达到两个条件,即百公里综合油耗5.9L和国V排放标准。现在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和机要通信用车的配备标准是1.6L、12万元以下。为了响应国家号召,现在政府业务用车的采购主要瞄准的是节能型车。
影响指数:★★★
专用车大标频出
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后,各地的公务用车采购不多,增长较多的是一些业务部门的专用车辆。
以河南为例,由于2011年和2012年一直在实行公务车专项治理,基本没购买执法执勤车。但由于很多车辆到了服役的期限,刚性需求很大,因此,2013年河南的执法执勤车辆需求得到释放。
其他专用车辆方面,山东威海市一次采购290辆城市公交车,河南郑州公交公司采购873台公交车;中国人民银行系统业务用车2013年系统业务用车采购2.87亿元;吉林省卫生厅医疗急救车辆及设备采购项目1.52亿元等等。
点评:专用车辆的需求很多是刚性需求,而且这类车辆采购的共同点在于,要求车辆的性价比高,品牌并不是最重要的。因此,对自主品牌和一些二线合资品牌来说,这是很好的表现机会。
影响指数:★★★★
《政采品目目录》专用车分类最多
2013年10月29日,财政部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相比《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财库〔2012〕56号),《目录》不仅细化、调整了部分品目,规范了品目说明,而且删除和新增了部分品目。其中涉及到车辆的是,在专用车辆下增设了校车这个品目。
《目录》中共涉及16个汽车品目,除了常规的乘用车外,还有载货汽车、牵引汽车、客车、城市交通车辆、摩托车、专用车辆等,其中专用车辆涉及到的分类最多,共有37种。这其中有科学考察车、工程作业车、雪地专用车、通信专用车、抢险车、垃圾车、洒水车、除冰车等等。
点评:由于民生项目越来越多,专用车辆在政府业务用车中的量越来越大。专用车辆分类比较细,虽然单个品类的采购量不如乘用车,但专用车的价格都较高,汽车企业应该抓住这个机会。
影响指数:★★★★
原标题:批量集采渐成趋势 专用车大有可为
政府采购信息报2014年1月13日第1547期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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