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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全国集采年会北京圆满举办

作者: 发布于:2015-07-21 15:11:24 来源:

  

  “五个有”见证国税政采成绩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主任 王淑美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主任王淑美在第四届全国集采年会上的讲话(摘要)

  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正式成立,三年多来,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逐步走上了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发展轨道,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些成绩可以具体体现为“五个有”。

  有了一套务实的工作思路。采购中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出了“一二三四”的工作思想。“一”为一个中心,即采购中心的政府采购工作要以服务税收工作为中心;“二”为两层工作架构,即根据税务系统的特点,构建了国家税务总局-省级税务局两层集中采购工作架构;“三”为三位一体的工作决策机制,即对任何项目,都是由集中采购中心牵头,组成政府采购工作组,组成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三位一体,集体讨论,集体审定;“四”为四个体系,2005年以来,国税系统政府采购组织体系建设稳步推进,集采机构内部要求必须设立综合管理岗、项目操作岗、审核监督岗、合同执行岗等相互制约的岗位职责和要求,在整个系统得到了很好的落实。

  有了一支政府采购专业队伍。截至2007年,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在省、市、区一级的国税局实现了归口统一管理,在湖北、陕西、江西、山西等省国税局先后成立了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政府采购机构,政府采购干部队伍由2005年初的不足100人发展到近400人。

  有了一个依法采购的理念和工作氛围。 依法管理、依法采购的意识普遍增强,采购的行为不断规范。

  有了一定的采购规模。采购的范围和规模逐步扩大,采购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2005~2007年三年国税系统共实现政府采购预算220.71亿元,节约资金23.41亿元;国税总局、省级税务局两级集中采购程度三年分别为47%、56%、70%,公开招标等竞争性采购方式占采购总金额的比例三年分别为66%、73%、76%。

  有了一套政府采购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模式。两层工作架构的管理体制和“三位一体”的工作运行机制逐年强化,各省级国税局都成立了主管局长任组长的政府采购小组,引入了政府采购项目专家咨询、听证论证制度。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也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努力将监督制约工作制度逐步落到实处,促进了政府采购系统建设的发展。

  (整理/杨大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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