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2012年预算草案
(一)财政收支面临的形势
2012年全市财政工作面临许多有利条件,但也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收支矛盾仍然非常突出。
从收入形势看,全市实施主动调控已初见成效,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的资源优势和政策效应持续显现,为财政收入增长奠定了基础。但也应看到2012年仍面临着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主要是:世界经济形势更为严峻复杂,国内经济增速放缓与物价上涨交织,经济运行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明显上升,产业结构和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处于进一步深度调整的关键时期,保持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面临新的考验,这些都将对财政收入的增长产生重要影响。同时与2011年相比,财政政策性增收因素的带动作用明显减弱,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密集实施,都将带来较大的减收影响,保持全市财政收入在高基数基础上的较快增长,任务十分艰巨。
从支出安排看,一是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领域还存在不少需要解决的问题,破解人口、交通、环境等城市服务管理难题的压力较大,需要财政部门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提高保障能力;二是深层次结构调整稳步推进,要求财政部门进一步完善机制,支持科技创新,加快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是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要求财政部门进一步发挥调节作用,落实好各项财政惠民补贴政策。可以说,当前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领域的大事很多,资金需求很大,再加上财政补贴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支出结构日益固化,进一步加剧了财政收支矛盾,增加了统筹安排的难度,如何切实做到量入为出,保持财政收支的可持续性面临严峻考验。
(二)2012年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及总体安排
《国务院关于编制2012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要求:“收入预算编制要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与2012年国内生产总值等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相适应,并考虑税收政策调整因素,分税种、分项目测算税基和收入的增减情况;支出预算编制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重点向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倾斜,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据此,2012年本市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十届十次全会部署,坚持“服务大局”,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更加突出民生优先,为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坚持“深化改革”,构建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的财税体制机制;坚持“突出绩效”,积极完善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预算管理体系,提升财政资金投入使用的合力和效益。
1、坚持以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为驱动力,着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认真落实各项扩大内需政策,增强消费、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完善财税政策体系,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及高技术制造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统筹用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资金,完善人才政策体系,支持用好创新平台和各项先行先试政策,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统筹资金支持文化创新发展,着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和文化创意产业,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大力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2、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立足点,着力解决社会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完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制度,保障“菜篮子”工程建设,用好价格调节资金,支持加大生产、流通等环节的市场调控力度,促进物价总体平稳。完善社会保障相关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健全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稳定器作用。整合城乡促进就业政策体系,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机制,促进就业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进一步落实“九养”政策,支持养老机构建设,加快养老服务和福利事业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增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促进市民健康水平提高。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完成中央分解下达北京市的教育投入任务指标,进一步优化各级各类教育经费投入结构,推动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加强建设资金管理,稳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3、坚持以建设宜居城市为目标,着力提升城市服务功能
加大交通疏堵工程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着力缓解城市交通拥堵。落实节能降耗和环境综合治理政策,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促进全市机动车污染防治,支持PM2.5监测以及大气污染治理相关工作,保障20万亩造林绿化工作,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合理安排各类城市公用事业补贴资金,重点保障城市交通、供热、供气、供电等公共服务,增强城市运行保障能力。健全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努力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城市运营管理水平。支持社区规范化管理及和谐社区建设,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4、坚持以强农惠农为出发点,着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推进都市型现代农业和沟域经济发展,增强郊区发展活力,落实各项强农惠农补贴政策,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积极促进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资源向农村延伸,加快城乡结合部建设,着力构建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支持森林生态安全建设和林业产业化发展,加大水资源保护和利用力度,提高首都生态的综合承载能力。
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2012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的要求,以及本市确定的经济发展预期指标和经济社会政策,2012年全市财政收支指标拟安排如下: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307.0亿元,增长10.0%;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382.6亿元,增长14.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60.6亿元,下降2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12.6亿元,下降14.1%。
根据《预算法》和《北京市预算监督条例》的规定,下面重点报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三)市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12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798.0亿元,增长9.3%,加中央返还及补助197.4亿元、区县上解229.7亿元、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15.0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0亿元,收入合计2295.1亿元。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652.9亿元(含市追加区县支出),增长16.2%,加上解中央91.2亿元、区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524.4亿元、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1.3亿元、划转水利建设基金25.3亿元,支出合计2295.1亿元。市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收支平衡。
1、收入预算主要科目安排情况
收入预算按照保持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积极稳妥的原则安排。
(1)增值税136.0亿元,增长6.5%。主要考虑消费市场活跃、工业结构逐步优化等增收因素,以及提高增值税起征点等减收因素进行测算。
(2)营业税606.3亿元,增长10.6%。主要考虑第三产业不断优化升级等增收因素,以及提高营业税起征点等减收因素进行测算。
(3)企业所得税433.5亿元,增长11.6%。主要考虑随着经济运行继续趋稳、实体经济步入实质性上升期、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呈不断好转趋势等增收因素,以及落实支持自主创新等税收优惠政策的减收因素进行测算。
(4)个人所得税293.7亿元,增长7.6%。主要考虑全市实施一系列提高居民收入政策、企业经营效益总体向好等增收因素,以及提高个人所得税免税扣除额等减收因素进行测算。
2、支出预算主要科目安排情况
支出预算遵循“依法理财、统筹兼顾”的原则,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在保障财政资金投入依法增长的前提下,结合各部门资金需求情况,本着“量力而行、精打细算”的方针安排预算,优先增加对文化、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投入。
(1)教育支出291.2亿元,增长20.7%;其中:教育法定支出246.1亿元,增长16.3%。落实国家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规划,推动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安排65.0亿元,进一步缓解“入园难”问题,重点保障优质教育资源扩建与共享工程等项目,积极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安排20.6亿元,支持启动新一轮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高工程,推进职业教育分级制改革和示范校建设等,提升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水平;安排118.3亿元,支持建立在京中央高校与市属高校共建新模式,推动提升高校科研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能力,加快学术人才引进培养,引导高校特色发展。
(2)科学技术支出153.0亿元,增长9.3%;其中:科学技术法定支出68.0亿元,增长9.6%。提高科技创新发展能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安排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资金83.6亿元,加快促进中关村“一区十园”发展,推进重大科技成果攻关以及高技术成果产业化,提高科技创新水平;安排23.1亿元,落实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资金,培育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增强科技创新支撑力;安排4.0亿元,推进科学技术普及,支持科研院所发展,提升公益性科技服务能力。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4.2亿元,增长87.6%;其中:文化法定支出23.9亿元,增长9.6%。支出增幅较高主要是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一步加大文化领域投入。增加投入40.8亿元(建立100.0亿元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其中:统筹存量资金50.7亿元、转移支付资金8.5亿元、增加投入40.8亿元),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巩固和提升北京的文化中心地位;安排4.8亿元,支持博物馆运维发展,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区管理;安排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资金5.0亿元,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发展;安排8.3亿元,加大对基层文化事业投入力度,保障广播电视监测系统、媒资共享平台系统经费等,支持文化设施和文化服务网络建设;安排9.1亿元,重点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支持举办国际品牌赛事活动,促进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发展。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5亿元,增长10.0%。坚持公平和适度普惠的原则,加快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安排0.8亿元,继续落实就业促进政策,鼓励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安排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资金1.2亿元(此外通过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4.0亿元,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资金共计5.2亿元),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加强老年人精神关怀,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安排34.6亿元,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和困难企业离退休人员生活经费,保障军队离退休干部及无军籍职工安置等支出,确保资金足额发放;安排30.7亿元,用于燃煤、燃油、天然气、液化气、供热管网等补贴,保障企业、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安排社会建设资金2.5亿元,重点保障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和社区建设项目,支持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等工作,提高社会服务水平;安排1.9亿元,用于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外包服务及“社区网”系统运行保障等,提高管理效能。
(5)医疗卫生支出94.4亿元,增长25.6%;其中:卫生法定支出74.5亿元,增长38.8%。继续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安排43.6亿元,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快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财政补偿机制,不断提高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安排22.4亿元,用于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新农合补助、医疗救助、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等,加快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安排13.4亿元,保障国家免疫规划、卫生防病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保障机制,进一步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安排3.8亿元,加快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提高药品监督检测检验能力;安排1.5亿元,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安排1.0亿元,支持社会资本办医,引导符合条件的各类资源提供社会服务。
(6)节能环保支出63.3亿元,增长28.2%。增幅较高主要是增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及抗震加固节能改造等项目投入。安排大气污染及环境保护资金17.0亿元,继续支持城市货运保障“绿色车队”建设,加大对区县污染减排工作的“以奖代补”力度,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安排34.4亿元,用于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改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及抗震加固等项目,支持污染源、废水、废气等治理工程,深入落实“绿色北京”行动计划。
(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4.4亿元,增长12.0%。进一步加快环境建设,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安排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资金10.0亿元,重点用于架空线入地整治、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归还“城中村”和“边角地”项目贷款本金及利息等,继续加强环境建设;安排8.3亿元,加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力度等,建设清洁城市;安排交通治理资金7.8亿元,支持中心城区路口疏堵改造、完善道路微循环系统等,努力缓解交通拥堵。
(8)农林水事务支出77.6亿元,增长11.5%;其中:农业法定支出66.7亿元,增长9.6%。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安排12.2亿元,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再保险等政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安排7.9亿元,支持设施农业及沟域经济发展,促进农村生产水平提高;安排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2.0亿元,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安排8.0亿元,进一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支持北京园博会园博馆建设等;安排9.0亿元,重点用于应急水源地维护、南水北调工程,保障城市用水需要。
(9)交通运输支出106.2亿元,增长5.2%。安排公共交通补贴96.2亿元(此外通过其他科目等投入71.1亿元,地面公交和轨道交通补贴共计167.3亿元),保障公交企业正常运营;安排出租车燃油补贴4.0亿元、农村客运油价补贴1.9亿元,缓解企业由于石油价格调整增加的成本压力;投入资金加强公路桥梁、铁道路口监护等设施建设支持力度,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1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75.6亿元,增长7.2%。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安排工业发展资金10.0亿元,重点用于引入高端项目、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业等,促进工业发展“调结构、扩规模、上水平”;安排中小企业发展资金5.0亿元,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等,支持企业创新型融资产品、节能改造和产业升级项目建设;安排燃气电力价格补贴10.7亿元,保障能源供应;投入20.0亿元,加大国有企业结构调整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健康发展。
(1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7.0亿元,增长12.7%。安排9.0亿元,打造多样化旅游宣传模式,加速旅游与文化等产业的融合。安排商业流通发展资金5.0亿元,发展新型消费模式,提升商业服务环境水平;安排外经贸发展资金1.7亿元,促进服务外包业健康发展,帮扶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安排中关村现代服务业试点地方配套资金6.0亿元,重点支持信息技术领域的新兴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业、节能环保产业等发展,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12)公共安全及国防支出103.4亿元,增长3.5%。在保障政法机关正常运转和政权建设需要的基础上,重点推进科技强警、消防安全、法律援助建设,增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保障能力,保障首都安全稳定。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7亿元,增长1.1%;保障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依法履职。支持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深化食品安全自检体系建设等;加强互联网宣传管理,支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其中: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定支出3.3亿元,增长9.6%,主要是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
(14)安排防范财政风险资金70.6亿元。其中:预备费49.6亿元,占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3.0%;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专项资金3.0亿元,增强应急能力;偿债和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资金18.0亿元,防范财政风险。
2012年,市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11.2亿元,与2011年预算11.4亿元相比,降低了1.8%,主要是本市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控制和降低政府行政成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规模。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8亿元,较2011年预算增加0.2亿元;公务接待费0.9亿元,与2011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5亿元(其中:购置费2.0亿元、运行维护费6.5亿元),较2011年预算减少0.4亿元。
(四)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2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93.6亿元,下降42.8%,主要是受房地产市场影响,预计土地收入下降幅度较大。其中:地方教育附加46.9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3.7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5亿元;城乡社区事务400.4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30.1亿元;农林水事务4.9亿元;交通运输2.5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2.7亿元;其他收入14.0亿元,主要是彩票公益金收入。
2、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2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56.1亿元(含市追加区县支出),下降2.4%,主要是受土地出让金收入规模的影响,安排的支出相应减少。其中:地方教育附加46.9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0.0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3亿元;城乡社区事务438.3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59.0亿元;农林水事务29.4亿元;交通运输1.9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2亿元;其他支出20.1亿元,主要是彩票事务支出。
(五)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1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安排原则为: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支持发展,效益优先;公开透明,跟踪问效。
1、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0.0亿元,加上年结转使用8.2亿元,收入合计48.2亿元。其中:利润收入19.9亿元,比上年增长9.0%;股利股息收入0.1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亿元。
2、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8.2亿元。其中:资本性支出38.8亿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包括: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项目14亿元、构筑战略产业发展平台4亿元、北汽集团奔驰生产能力扩充及研发中心建设2亿元等;费用性支出8.2亿元,主要用于劣势企业调整退出4.1亿元、农租房腾退项目2.3亿元等;其他支出1.2亿元。
三、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服务保障水平,确保圆满完成2012年预算任务
(一)强化财力增长的可持续性,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以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契机,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与财政收入的内在关系,准确把握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和作用方式。加强财税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继续向中央争取并落实好促进首都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积极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相关准备工作,科学涵养财源。坚持加强收入依法征管与优化服务并重,健全非税收入管理体系,促进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以及财税政策调整动态,增强财政收入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加强预算超收收入管理。
(二)强化统筹机制的创新性,集中财力保障重点事项
进一步界定公共财政的支出范围,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作用,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乘数效应。加快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资金统筹体系,加强财政投入政策的梳理和整合,创新财政投入方式,缓解日益突出的财政收支矛盾。强化大额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完善制度办法,严格执行管理,探索通过市场化竞争机制择优安排大额专项资金项目。在继续完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项目资金统筹机制的基础上,建立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首都科技创新和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完善财政补贴政策,合理控制财政补贴规模,切实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预算资金使用的绩效性,不断优化公共资源配置
认真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制度办法,扩大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试点范围,强化部门和单位在绩效管理中的主体责任。继续推进项目支出事前评估试点工作,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规范化水平,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项目支出预算分配决策,增强预算编制的公开性、科学性。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式方法,着力加强对大额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强化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绩效管理。研究制定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加大绩效评价结果问责力度,加强绩效评价与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衔接。
(四)强化财政管理的科学性,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
一是健全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强化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统筹和衔接。细化公共财政预算编制,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研究项目支出定额标准,进一步完善项目库建设,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稳步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改革,完善国有资本投入机制,进一步规范国有资本支出管理。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规范资金运行管理,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二是提升财政体制运行效能。按照市与区县事权范围,指导区县落实支出责任,提升财政体制运行质量。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体系,增强区县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促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推动完善区县与乡街财政体制,鼓励区县进一步落实功能定位,加速重点区域发展。
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继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逐步将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建立国库现金管理风险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部门集中采购模式,扩大部门协议采购范围,完善政府采购监管体系。继续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制度建设,促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规范发展,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四是稳步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强化财政监督。坚持公开与管理同步,推进政府及各部门、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继续扩大预决算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加强对区县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健全与人大、政协的日常沟通机制,积极回应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继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大额专项资金、市对区县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
各位代表,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全市财政工作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紧紧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汲取市政协的监督意见和建议,积极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的变化,大力践行“北京精神”,加快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坚定信心、团结奋斗,把各项财政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更好地服务于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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