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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设工程将实施联合验收

作者: 发布于:2015-10-22 11:58:30 来源:南报网

  记者从南京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关于南京市建设工程联合验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获悉,作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建筑项目审批效能的重要举措,南京市部分主城区市级以上立项房屋建筑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将采取多部门在同一时间联合验收。


  《意见》明确,建设工程联合验收由市住建委负责统一组织协调,设置“建设工程联合验收窗口”,并由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提供电子政府平台系统支撑,市规划局、环保局、公安消防局、气象局、人防办、城建档案馆依法定职责参加联合验收。


  联合验收将打破以往建设单位逐个申报、分批接待验收的繁琐流程。按照自愿报检、统一受理、集中验收、限时办结的原则,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联合验收窗口”递交联合验收申请及相关验收资料,选择全部验收单位联合验收或部分报验,由联验窗口组织各参验单位统一受理。随后,各参验单位在统一指定时间和地点同步开展现场验收工作,并依据各自职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建设工程的验收。在现场验收结束后,各参验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验收意见,出具验收结果文件,并将文件在承诺时间内送至联验窗口,承诺时间内文件未送至的,原则上视同无整改意见予以专项验收通过。最后,建设单位到窗口统一取证。


  据悉,《意见》目前适用于南京市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新建、改建、扩建市级以上立项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联合验收,其他工程项目联合验收由各区(园区)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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