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工作时限可适当缩短

作者:徐颖哲 发布于:2015-09-30 13:56:1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在保证招投标工作质量前提下,招标人与所有投标人达成一致意见并书面确认后,可以适当缩短招标工作时限。”日前,北京市招标办相关负责人冯志祥就中央国家机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招标操作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表示,招标文件发出到开标的时间能适当缩短,但不得少于5日。

 

  招标人是产权单位  招标时限可缩短至5日

 

  冯志祥称,中央国家机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中,大产权单位是招标人,没有产权证的按照国管局的立项批复文件为准。作为招标人,必须持有国管局的立项批复文件,项目委托函,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文件,才能入场进行招标。

 

  对于投标人较为关注的招标时限问题,冯志祥解释,在保证招投标工作质量前提下,招标人与所有投标人达成一致意见并书面确认后,可以适当缩短招标工作时限,但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不得少于5日。

 

  合格承包人名册管理制度

 

  冯志祥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对于施工单位实行合格承包人名册管理制度,流入名册的企业均具备承担整治项目能力,享有平等的参与权。目前,施工名册中标包含北京市公布的80家单位以及国管局新增的20家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招标人在名册提供的合格承包人中以公开、公平的方式选择7家以上(含7家)合格承包人参加投标,不再进行资格预审。经批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在名册提供的合格承包人中选取3家合格承包人参加投标,并书面报给国采中心。

 

  “投标人应注意利益冲突回避原则,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只能选择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其数量不得超过该标段投标人总数的三分之一。”冯志祥提示。

 

  开辟“深绿色”快速通道

 

  冯志祥表示,为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该单位开辟了“深绿色”快速通道,通过招标方式抄报、自行招标条件备案或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备案、投标人资格条件登记及招标文件备案手续并联同时办理;各项登记备案手续,满足规定条件的,均为即时办理;投诉处理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优先安排开、评标等加快办理速度。

 

  据悉,为贯彻落实国家防震减灾、节能减排、棚户区改造等工作要求,切实将有限资金用于改善民生,推进危旧房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中央国家机关广大干部职工的住房质量、改善居住环境,根据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国管局2013年下发了 《关于开展中央和国家机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国管房地〔2013〕342号)。(Y)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