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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市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

作者: 发布于:2015-08-31 15:22:30 来源:浙江省财政厅


  一是明确四个方向。将价格调整机制相对灵活、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的项目作为PPP模式重点运行范围,涉及以交通设施、水利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为主体的基础设施项目,以社会公共服务、保障性安居工程、生态资源与环境保护等为主体的公共服务项目,适宜以PPP模式运营的已建成项目,已界定为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且适宜以PPP 模式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等。


  二是构建四大机制。构建立项管理机制,探索建立PPP 项目储备库,落实项目前期评估论证制度;构建项目合作机制,通过政府采购确认项目合作方,配套落实合同签署、备案、变更报批等制度,并建立项目定价机制、收益分享机制、动态补贴机制,实现收益合理共享、风险合理分担;构建风险管理机制,根据中长期财政规划和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财政支出,对政府付费或提供财政补贴等支持的项目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明确政府对社会资本投资人或项目公司按约定规则依法承担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相关责任;构建项目退出机制,明确项目退出路径、项目移交、验收、资产交割等事宜。


  三是落实四项配套。配套建立组织领导体系,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及各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领导小组;配套制定相关政策保障体系,落实税费减免、财政扶持、金融扶助、投资者保护等相关配套政策,确保模式平稳有序运行;配套强化项目监管体系,加强对PPP 合同的起草、谈判、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直至失效的全过程管理,建立履约管理、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架构;营造外部环境体系,积极构建高效的行政审批架构、规范的行业标准架构、公平的市场准入架构、多元的舆论引导架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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