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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实施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

作者: 发布于:2015-08-31 11:45:11 来源:常德晚报

  
  记者从常德法律援助中心获悉,近日,常德市司法局与湖南南天门律师事务所正式签订市本级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合同。此举标志着常德市本级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进入实施阶段。


  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服务组织,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法定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咨询、刑事辩护、代理等法律服务的活动。数据显示,近年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每年受理、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在2000件以上,接待群众法律咨询近万人次。


  从今年起,常德市市本级在七项公共服务中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法律援助服务亦在其中。所谓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是在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基础上,鼓励具备条件的社会法律服务机构主动参与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并由政府根据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的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在经过前期动员部署、拟订方案、政府采购等步骤后,湖南南天门律师事务所中标,成为此次市政府购买市本级法律援助服务的承接主体。


  根据合同约定,湖南南天门律师事务所在为期一年的合同期内,每天将派两名律师在市法律援助中心便民服务窗口接听“12348”法律援助热线,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组织本所律师免费为符合条件的公民办理200件以上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类法律援助案件以及仲裁、行政复议等非诉讼案件,定期到市看守中心、武陵监狱、市强戒所、妇联、工会、劳动仲裁等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咨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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