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兰陵发挥财政保障作用 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作者: 发布于:2019-04-09 08:56:06 来源:财政部网站
2019年以来,为确保新年度重大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做好全县财政工作,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落地。
一是足额预算安排,支持重大项目建设。2019年全县预算中重点项目支出安排70073万元,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城市综合规划、扶贫道路工程续建、农村公路危桥改造续建、滨河东路南延工程、城乡环卫一体化、棚户区改造、G206国道、S229省道兰陵绕城段城区及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等。目前已经县人代会审议通过,待调整完成后正式下发相关部门。
二是加快资金拨付,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财政部门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使民生、教育和重大项目支出得到有效保障。1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1966万元,同比增长33.96%。其中民生类支出34399万元,同比增长28.86%,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量的81.97%。
三是强化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一方面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按照“摸清底数、遏制增量、化解存量、严格审批、强化问责”的总体思路,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机制,压实责任、强化监督,确保了全县政府性债务总体风险可控。1—2月,完成评审项目124个,评审额7354.54万元,节约资金471.39万元;完成政府采购28宗,实现采购额3526.17万元,节约资金357.17万元。另一方面深入开展财政绩效管理。建立完善覆盖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探索建立重大政策、重点项目事前绩效论证机制,继续委托第三方对重点专项进行绩效评价,努力实现财政性资金绩效管理全覆盖,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四是坚持深化改革,助力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2号)文件精神,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和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构建起更加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利用好财政改革和省财政直管县的有力契机,积极做好相关政策和专项资金争取工作,解决县域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切实增强县级财政保障水平和保障能力,保障新年度重大项目顺利开展,充分发挥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控作用。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