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十年一亿人“出棚进楼”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讯(记者 韩璐) 近日,记者从住建部了解到,2018年1—6月,全国棚户区改造已开工363万套,占全年580万套目标任务的62.5%。据介绍,下一步将因地制宜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应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
关于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2017年8月,住建部会同六部委联合印发通知(建办保函〔2017〕551号)明确,商品住宅消化周期在15个月以下的市县,应控制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更多采取新建安置房的方式;11月,住建部会同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印发的通知(建保〔2017〕226号)进一步明确,对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仍主要采取货币化安置的2018年新开工棚改项目,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棚改专项贷款不予支持。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更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启动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住建部表示棚改的持续推进,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发挥了一举多得的作用。首先是改善了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2008—2017年,全国棚改累计开工3896万套,帮助约1亿人“出棚进楼”。其中,2013—2017年,全国棚户区改造累计开工2645万套,6000多万居民“出棚进楼”,并完成投资约6万亿元。
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切实抓好棚改项目建设,要求各地及早开工新建项目,加快建设续建项目,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做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与棚改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严格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让更多困难群众早日“出棚进楼”,住得放心、舒心。
另据介绍,关于棚改范围和标准政策,国家层面都出台文件进行了规定,明确了严格的政策界限。这些年,各地对棚户区范围和标准的执行总体上是好的,但一些地方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的地方将棚改政策覆盖范围扩大到了一般建制镇,有的将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拆迁改造项目纳入了棚改范围,也有的把房龄不长、结构比较安全的居民楼纳入了棚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