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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规则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探讨(八)

公共资源交易体系是一个电子化交易平台

作者: 发布于:2015-08-02 12:26:1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主持人:在政府采购信息化方面,最近两年研究得比较多的刘社长对这个问题又怎么看的呢?


  刘亚利:会议决定里的有个关键词"交易",在交易的环节,也是最最重要的环节,我觉得这里是要有一个规则的,还有一个叫平台。这个平台我们可以理解成是电子化的平台。最后一个关键词体系,我觉得这个体系呢,就是他是一个多层的,或者是条块结合的,或者说是各有特色的,总之我觉得应该体现高效。那么这肯定是充分的利用。在我们国家互联网、移动互联网高速发展,以及大数据、云计算技术非常成熟的大背景下,应该更好地把我们的交易系统、交易平台的体系建得更好。

   这个交易平台体系应该有一个合理的必要的一个竞争,可以去除一些在这里面的行政壁垒,让平台更加好用高效,或者透明,也给我们转型的企业,提供一个非常好的发展机遇。


  主持人:刘社长,那您认为这会给政府采购带来什么影响?


  刘亚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它不是一栋楼,一个物理上的一个场所;它也不是一个机构,一群人。它是一个无形化的一个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技术的一个规范,顶层的设计,技术的规范的统一,从而实现交易的高效。

 
  主持人:胡总对这个问题是怎么看的呢?


  胡志高:这个问题与跨平台整合有一定的关系。首先要明确公共资源交易,这个平台的定位是一个服务机构,不是行政监督部门,不是中介代理机构,这个定位非常清楚,而且它也更能够形成监督的职能,这是一个基本的框架。在这个框架里面,我们再讨论说这样的一个交易平台,它可不可以在物理上、在地域上扩大它的服务范围,所以这个是在认识上的转变。 我们以前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就认为它属于这个地域、这个省等等,也就是以行政作为我们的边界,然后这个地方就在一个场地用它地方性的规则,用它的错位定位的机制运行。这个是要破除的。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就是利用社会力量去建立符合标准的场所,可以充分的使用,解决过去在这方面的误区: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就是要用我的系统,把建公共交易平台等于是用我的场地、用我的系统。如果不用就不叫公共交易平台。我觉得这个认识是错误的,或者至少是不符合这个方案的定位的。

刘亚利社长.jpg
 

  现在的方案的定位是,第一场地可以有多个,也就是不一定非用你的场地,第二系统也不一定只是你的系统,而是要放开的。那这个公共资源体系它又指什么,所以就不是构建,是形成。
 

  那么,未来这一套体系,不是某一个省或者某一个市的具体的物理场地系统,这是一个巨大的认识突破。前面的认识是一个封闭的、是局限的,是一个孤立的平台,是单一的,而后面是开放的,是互联的,是共享的,是竞争的,监督管管服务是相互制衡的一个体系。所以它是颠覆性的,至少认识事物上是一个颠覆性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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