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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规则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探讨(一)

怎么理解交易平台“规则统一”

作者: 发布于:2015-08-02 11:12:5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那么我的理解呢,就是要统一规则,那么这一次常务会议也提出了要规则统一。那么这个规则统一呢,首先是法律框架的规则统一,首先从行业角度来讲,要解决行业内的规则统一。


  因为行业的特点,招标采购他是分行业的,比如说政府采购有政府采购的特点,政府采购的交易有它的内在要求;工程建设有工程建设的特点,有他的交易的内在要求。


  所以这个规则统一,首先是在分内的基础之上,在法律的框架下,这是一个大的前提跟背景,如果说脱离了法律,《政府采购法》,或者其他相关法律,脱离了行业内的基本的要求,然后在各个地方实践中,根据自己的理解(随意制定地方性办法),这是我们改革中间需要清理或者改进的地方。我觉得这是一个基本的理解。


  主持人:谢谢两位嘉宾,两位嘉宾都从自己的角度,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思考,但是都强调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规则要统一。


  就这个问题,下面我们也现场连线一下国际关系学院公共市场与政府采购研究所副所长赵勇先生,听一听赵所长对这个问题是怎么看的?您好,赵所长。我是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万玉涛。


  今天我们正在讨论"7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形成规则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这个话题,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管理创新促进资源配置高效透明。其中一个最核心的内容就是2017年6月底以前,在全国范围形成规则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您认为这释放了什么信号?


  赵勇:我认为是这样,就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发展,他有一个历史,他最早的前身是有型建筑市场,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从工程交易到后来的政府采购、土地出让,慢慢地功能越来越多,交易的种类在增多,建设的场所的这个数量也在增大,尤其是这几年发展得特别快,一下子增长了几千家,这个大家的做法出现了很多的不一致,给投标人,给交易主体也带来了很多困惑。


  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初衷是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的效率,乃至方便社会公众,乃至方便监管部门进行监督。但是这一两年的发展情况呢,有迹象表明似乎偏离了原来制度设计的初衷。所以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开会,要求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它释放出来的信号呢?我觉得一个是统一,交易的规则统一。


  另外一个就是用无形、电子化,取代有形的交易场所的概念。


  所以一个是无形、一个是统一,体现了国务院的一些部门、一些监管部门,乃至国务院的领导,对这个事情的重视和对未来发展方向的一个指引。对这个行业的发展是一个很好的事情。


  主持人:这个规则您认为应该包含哪些要素、体现哪些精神呢,您认为应如何理解规则统一?


  赵勇:规则我认为是两部分,一部分我认为就是各类交易的规则,这些交易的规则呢,本身是有各种的法律做支撑的,比如说《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乃至土地出让、国有资产转让的相关的规则,这个是一部分规则,这是不存在异议的;另外一部分,我认为他指的就是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与交易双方的这种服务的、或者监督的方式、管理的程序、规则和标准。


  因为同样的,比如说同样的政府采购、同样的工程交易,在不同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出来的是不一样的,比如说有的地方是不允许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在里面卖招标文件的、有的是不允许评标专家入场的,有的这个会议室的收费是按照标的额的百分比收费的,这些是比较乱的一种乱象,那么如何通过无形化分散化的电子化的这种给交易主体提供服务和监督,这个是第二部分的规则。我认为这部分规则的统一是意见很重要的事情。


  主持人:那您觉得以后这些规则全国会统一起来,是吗?


  赵勇:现在释放的信号是这个,但是能统一到什么程度,我也说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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