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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陵城全力服务棚户区改造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8-03-08 09:13:20 来源:财政部

  近年以来,陵城区财政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以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履行财政工作职责,为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服务中心大局、强化责任担当。区财政局牢固树立了“全区工作一盘棋”的思想,自觉服从服务于棚户区改造这个大局。一是按照棚改项目运行的总体安排,认真落实棚改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充分履行财政职能,采取务实管用措施,从资金筹集、调度、管理入手,抓好项目的融资协调工作,集中财力鼎力支持棚户区项目改造建设。二是突出财政服务保障作用,主动靠前服务,加强与住建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项目帮包力度,安排专人盯靠,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


  二、多渠道筹集资金,强化资金保障。一是用足用好上级财政专项资金。向上对接更多的优惠政策,确保中央、省级补助资金更多地向我区倾斜。同时,努力对接省级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并优先安排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增加财政预算投入,将棚户区改造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纳入中长期财政规划,确保政府投入只增不减。三是积极争取政策性贷款。积极主动与国开行、农发行沟通对接,落实好棚改项目贷款资金,发挥好贷款资金的支撑作用。四是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严格按照国务院规定,认真落实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切实降低棚改成本,充分调动企业参与积极性,支持棚户区改造及安居房建设工程。


  三、加强财政监管,提升资金绩效。一是对上级财政安排的棚户区改造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用于非营利性棚户区改造项目,确保专款专用。二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着力做好资金拨付。主动沟通追踪了解项目建设进展,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足额拨付上级补助的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三是进一步规范支出行为,严把资金支付关口,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四是加强棚改项目债务管理,规范融资平台监管,完善债务管理制度,切实防控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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