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三措并举”加强政府投资基建项目财政管理
近年来,市财政部门按照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不断强化政府投资基建项目财政财务管理,积极落实中央、省市基建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立项、资金管理、决算批复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
一是实行事前管理,强化基建项目评审工作。对拟列入2017年政府投资计划的43个项目组织专家开展集中评审,并根据评审得分情况进行分类管理,解决政府投资项目生成问题。80分以上的30个项目,列入2017年度城建计划,由项目责任单位负责实施,确保项目落地见效;60—80分的12个项目,列入2017年项目储备库,加快项目前期准备、可行性研究和实施方案制定;60分以下的1个项目暂不列入城建计划。
二是实行事中管理,强化基建项目建设成本和资金管理。制定基建项目建设成本管理相关规定,对于基建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设备投资、待摊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费等支出明确列支范围、开支标准。强调项目建设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同时明确使用财政资金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项目建设管理费,参照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对于市本级财政安排资金的基建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实行直接支付,简化资金拨付流程,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
三是实行事后管理,强化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出台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市级项目主管部门以及不向市财政局报送年度部门决算的市级单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由市财政局批复。其他市级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由市级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批复并报市财政局备案。市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实行先审核、后批复,对建设单位报经市审计局直接审计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依据审计结果进行批复。明确超概算建设项目,在没有经原批准概算部门批复调整概算并明确资金资金来源渠道前,建设单位不得申报竣工财务决算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