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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三个三”严把建设工程项目资金使用

作者: 发布于:2016-08-05 13:48:2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牢固树立财政同步监督理念,着力建立健全防控管理、监督制约和问题查纠三项机制,重点对建设工程领域项目资金进行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实现“三个三”。


  一、明确三方职责,建立责权一体的防控管理机制。明确了业务机构、专职监督机构和项目投资评审中心三方的同步监管责任。通过一岗双责、相互监督、相互制衡,为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奠定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建立健全三项制度,建立规范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建立项目规划设计审核制度,事前把关。以财政局为主体,由项目投资评审中心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对建设部门项目规划设计的投资情况进行重点审核把关。二是建立工程项目施工检查制度,事中跟踪。对项目工程建设用工用料情况进行分段现场实地检查。施工单位、监理人员及检查人员三方签字,检查结果作为决算结算工程款审核的依据。三是健全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事后问效。工程建设资金实行国库专户管理,建设单位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向财政局报备,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三、抓住三个环节,建立规避风险的问题查纠机制。根据建设工程项目财政资金的去向,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抓住三个环节实施有效监督。一是事前预算环节,加强审核。充分发挥项目投资评审中心职能,把好预算关,从源头上控制。二是事中施工环节,加强监督。派专人到实地检查,主要检查工程有无变更项目或隐蔽工程,工程材料质量、施工设备及施工人员是否具有资质等。三是事后决算环节,加强查纠,决算根据实际发生额拨付。工程决算主要审查工程设计可行性报告、施工图纸、施工合同、施工决算报告,依据平时检查记录,拨付工程款。财政部门审核结果与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核对,如有问题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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