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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助推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落地

作者: 发布于:2016-08-02 16:43:21 来源:财政部网站

  PPP模式的推广,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我国自PPP模式试点以来,国务院及财政部明确,PPP项目采购必须纳入政府采购范畴。规范高效地实施PPP项目政府采购,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采购的工作重点之一。


  今年6月,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了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的开标、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后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6月15日,徐州市国资委成立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依次与中标候选人进行确认谈判。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的联合体率先达成一致后被确认为预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被正式确定为中标人。


  徐州是淮海经济区的中心城市,是全国重要的交通枢纽。随着城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交通矛盾日益突出。徐州轨道交通3号线作为一条南北向骨干线,将来除了方便徐州市民出行,还对徐州市南北区域经济的发展和徐州轨道交通线网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3号线一期工程线路长约18.13km,均为地下线,设站16座,投资概算总额为135.28亿元,其中工程费用为79.69亿元(含1、2号线一期工程已同步建设工程费用)。本次PPP公开招标,主要包括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的建设养护。中标人将与徐州市轨道公司合资改组叁号线公司作为项目公司,在PPP合作期限内,负责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的投资、建设、租赁和基础设施资产的维保养护。


  PPP项目较为复杂,周期长,投资大,涉及利益主体多元化,程序上稍有瑕疵可能导致整个采购活动的失败。省政府采购中心高度重视PPP项目采购程序的严格实施,以务实有效的组织协调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切实发挥政府采购在PPP模式推广应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方面的积极作用。


  以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采购为例,省政府采购中心将PPP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与工作实践有机结合,兼顾依法依规和效率效益:一是加强与各方当事人的沟通协调。按照PPP采购有关程序要求,做好采购需求管理、供应商资格条件设定、招标文件制作、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确认谈判等流程的衔接,加强各方合作,形成工作合力。针对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人大都是联合体的情况,对投标人加强交易流程和办理程序方面的业务指导。二是根据采购需求的特点,科学确定采购方式,提高采购实效。鉴于该项目核心边界条件和技术经济参数能详细描述且在采购中不作更改,确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实现充分竞争,通过综合评估投标人的专业资质、技术能力、管理经验、财务实力、建设养护方案、投标报价等因素,公开择优选定诚实守信、安全可靠的社会资本。三是做到充分的信息公开。依法做好该项目采购需求、资格预审、招标文件、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防止出现因程序违法而导致采购活动失败以及由此引发的质疑投诉。


  省政府采购中心将继续探索和积累PPP操作经验,在规范运作基础上进一步优化采购流程,提升专业水平,提高服务效率,建立我省PPP项目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助推PPP项目尽快落地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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