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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五莲“2+2”管理模式为招投标撑起“保护伞”

作者: 发布于:2016-06-06 12:20:30 来源:齐鲁法制网
  兴化市出台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


  连日来,山东省五莲县人民检察院派驻高泽检察室全程监督高泽镇西高泽、夏家疃等10个村庄的“一事一议”村内道路硬化、绿化工程招投标活动,以推行“2+2”的管理模式,为政府招投标活动撑起一把廉政“保护伞”,全力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此次招标的10个村庄的建设工程项目资金量大,社会关注程度高,是一项利民工程、惠民工程。在整个招标开标过程中,按照“2+2”管理模式进行招投标,即投标箱、举报箱由招标办管理投标、招标时检察室开锁验箱、开标监管。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和现场监督、举报信箱查看等,全程阳光操作,确保了“一事一议”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为政府招投标活动撑起一把廉洁“保护伞”。


  今年以来,派驻高泽检察室创新工作方式,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接地气、护民生,围绕农村民生建设、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惠农资金的发放等热点,积极开展执法监督活动。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辖区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管,逐步建立起预防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了工程建设领域内各类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同时,加强对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动态管理和全程监督,健全事前、事中、事后预防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事指南和工作流程;强化对管理人员的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会同镇招标办等部门全程介入资质审核、投标文件制作、开标现场、评标、发布中标公告等环节,有效地遏制了围标、串标行为,保证了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使招投标过程更加规范、更加透明、更加廉洁,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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