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四举措加强非税收入管理
2014年,合肥市财政积极应对经济新常态,创新收缴方式,依法组织收入,通过四项举措,确保完成非税收入预算任务。当年市本级共完成非税收入460.86亿元,同比增收12.92亿元,增长2.89%。
一是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及时将工商、质监等下划部门收费,以及市直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和黄标车报废变价收入等纳入非税征管;密切关注重点执收单位和主要非税收入项目收缴进度,督促市供水集团及时上缴污水有偿处理费3000万元、市国土局耕地开垦费4500万元;继续加强对停车收费、公证收费、户外广告设施有偿使用收入等国有资(源)产有偿使用收入的征管,实现收入4078.11万元。
二是加强财政票据源头管理。强化非税收入票据日常管理,严把非税票据购领、使用、核销等关口,严格执行“分次限量、核旧领新”的票据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财政票据年检工作,对单位票据管理制度建立、财政票据购领、保管、使用以及非税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财政等情况开展检查;做好新版医疗收费票据印制启用工作,会同市卫生部门制定了《合肥市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票据印刷企业,及时召开工作布置会,确保全市新版医疗收费票据按要求顺利启用。
三是认真开展非税征管稽查。委托中介机构对市供水集团代征的四项非税收入进行专项检查;按照规定程序,采取上门实地检查方式,对47家市直非税收入执收单位进行了日常检查。通过非税征管稽查,共追缴非税收入7127万元。
四是创新方式,推进财政直征。完善市本级15个基本建设项目收费“一表制”征管,稳步推进土地出让金财政直征。积极拓展非税收入财政直征范围,先后将市民政、药监、环保、国土等16个部门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履行行政审批职能发生的收费项目纳入直征范围。目前,实行直征的收费项目达3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