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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水政大队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作者: 发布于:2015-03-06 13:39:04 来源:中国水利网

  2月28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江苏省张家港市水政监察大队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成为全省水利系统第二家获此殊荣的单位。

  多年来,张家港市水政监察大队始终把文明创建作为提素质、强队伍、树形象、促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阳光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大队成立以来先后获得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水利部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全国水政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水利系统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已成为全国基层水政执法单位的标杆。

  “三先工作法”树品牌

  始终坚持“执法先服务、服务保执法”的履职理念,创建“三先工作法”。一是坚持水法律法规知识普及为先,主动送法进企入户,积极引导和推动形成依法开展水事活动的良好局面。二是主动巡查预防为先,努力做到苗头性、倾向性违法违规水事行为早发现早制止,千方百计减少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三是上门问需服务为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主动指导积极向上争取,千方百计帮助企业发展提供涉及资源保障服务。

  国际化标准规范管理

  通过引入ISO质量管理体系,对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文明服务、规范管理等各个环节工作程序进行明确,并将精神文明创建、党风廉正建设等工作一并纳入体系,使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文明服务、规范管理等各项工作均在受控状态下持续有效进行。

  担纲起草全国水行政法规文件

  2010年10月,水利部明确指定由张家港市水政监察大队担纲起草《水行政执法专业行为准则》,经过近10个月的几轮编写、评审、修改,目前已于2012年4月开始在全国印发实施,并于当年被指定为全国实施示范点。2013年,水利部再次明确指定《水行政执法岗位行为规范》由张家港市水政监察大队承担编制。同时,大队还承担了水利部两篇调研课题的编写,其中《质量管理体系在水行政执法队伍中的作用》作为创建质量管理体系的范本已经在全国相关省市水政监察条线中开展试点施行,《关于水政监察中队规范化建设》已经在《中国水利研究与发展》上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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