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看黑龙江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作者: 发布于:2016-01-22 14:28:56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黑价经〔2014〕362号
齐齐哈尔市物价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继续收取公共资源工程交易服务费的请示》(齐价呈〔2014〕25号)收悉。为规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减轻企业负担,现将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专业劳务分包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2;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3。铁路、水利等专业工程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按本规定执行。招标、中标双方按上述收费标准各缴纳50%。
二、加强收费管理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必须具备相应的服务功能,提供相应的服务,方可收取相应的费用。收取的服务费要全部用于交易中心场所建设、设备购置、日常开支、招投标监控系统维护、工程招投标管理及服务等。
三、实行明码标价
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此批复自发文之起执行至2016年12月31日。到期如需继续收费,请于期满前两个月提出申请。
附件:1.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2.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专业劳务
分包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
3.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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