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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监管论操作 广争鸣聚共识

全国政采工作会议分组讨论侧记

作者:万玉涛 发布于:2015-12-02 17:53:4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分组讨论
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分组讨论现场(万玉涛摄影)
 
  分组交流政府采购工作得失、深入探讨四个制度办法的修改完善——这是今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的重要安排。11月26日上午近两个小时和26日下午这两个时段,四个小组就会议传达精神进行集中学习,并结合各地工作实际积极交流发言,原定17时30分结束的分组讨论,有的小组18时还未结束。这究竟是一场怎样的交流学习与争鸣探讨呢?
 
  探讨内容紧贴实际
 
  与往届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相比,此次会议内容更加丰富:印发了7个地方的工作经验,4个讨论文件——《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与投诉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及修订说明,以及《关于政府采购领域加强内控管理的指导意见》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
 
  “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公开招标项目开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是在评委进入评标现场前还是评委进入现场后,建议进一步明确”、“这次征求意见稿中,我觉得评审专家为‘不满65周岁的中国公民’这条规定挺好,以前有的专家七八十岁了,不会使用电脑,难以适应电子化采购的需要”、“综合评分法中关于服务项目价格分的确定,建议还是得有上限,否则可能出现采购人把价格分设到80%。投标人以低价取胜后,服务供给质量根本保障不了”……
 
  讨论现场,除了有紧密结合四个征求意见稿的讨论,还有对实践操作中待解决问题的探讨,例如“同一项目的招标中,当一家供应商的投标符合政府采购的多项政策功能时,如果都加分,会加到二三十分,政府采购的基本功能可能会受损,基本功能和政策功能怎么去平衡,这也是我们需要研究的问题”;“供应商的诚信体系怎么建,财政部门的监管职责具体有哪些,这些都需要进一步明确”;“采购单位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到评标现场进行监督有弊端,因为可能会发表倾向性意见”;等等。
 
  交流形式不拘一格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现场发现,分组讨论开始后不久,有的论坛就由轮流发言演变成了自由辩论,气氛十分活跃。
 
  例如,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采购处处长李文萍发表其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董信军就三次插话发表自己对同一问题的看法,并分享了新疆的做法;有一位监管部门代表发言时认为质疑投诉应设门槛,来自另一个地方的监管部门代表当即打断说:“质疑投诉不该设门槛……”,而一位来自操作机构的代表马上反驳:“不设门槛肯定不行,供应商乱质疑、乱投诉的事时有发生,我们那里有个标,有家供应商投标时报价800万元,结果一家报780万元的供应商中标后,那家报800万的供应商还质疑投诉说,这家780万元的是高价中标……”
 
  在探讨和争论中,大家开诚布公、直言不讳地抒发个人观点,有时候还会因为观点不同争论得面红耳赤,但这并不影响代表们继续讨论的热情。
 
  开诚布公直言不讳
 
  在分组讨论中,热烈活跃的讨论氛围,还得益于财政部提供的轻松自由的讨论环境。各地参会代表在分组论坛上都是直言不讳:“我觉得这条规定与实践有脱节,得这样改”、“我们在工作中有这样的困惑,希望部里尽快解决”、“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招标项目澄清或修改文件的时限要求和74号令的规定有冲突”、“制定这一条款是出于什么考虑”、“这条规定怎么理解”……
 
  不少建议和意见均来自政府采购工作的第一线,交流代表的表达十分直白。财政部相关工作人员也在现场一一做了记录。对此,一位与会代表对记者说:“这样开会才有意义,通过这样的讨论制定出来的制度才有利于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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