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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效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9 11:42:17 来源:苏州日报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使用效益,苏州市出台《苏州市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指导和规范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绩效管理工作,以科学合理评价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资金使用效益。


  办法明确了绩效管理范围。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绩效管理范围包括苏州市级政府用于向社会购买服务的财政性资金;明确绩效管理职责分工。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绩效管理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责、共同配合。在该办法中,明确了财政部门、购买主体、承接主体和第三方机构等部门在各环节中的职责分工,确保绩效管理工作能够顺利实施;明确绩效管理主要内容。从资金投入和项目管理角度、资金使用产生的直接影响、间接影响、中长期影响角度等几方面设定相应的绩效目标和指标体系,并依此对财政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绩效管理;明确绩效管理工作程序。预算编制时制定绩效目标和指标体系,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绩效跟踪,项目完成后进行绩效自评价、再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绩效复核和绩效重点评价工作;明确评价结果的应用,一方面是公开评价结果,督促项目单位加强管理和落实问题整改。另一方面是将评价结果作为政府采购的重要参考,并将评价结果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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