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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政府购买健康服务一免两补三优先

作者: 发布于:2015-10-10 11:55:27 来源:福建日报


  近日,长汀县新桥镇叶屋村独生子女户曾昭景、叶付金夫妇入住新桥镇中心卫生院医养服务中心,享受6个月的健康托养服务,费用全由财政买单。半年后,老人若愿继续在这里托养,将再按规定享受免费健康保健服务和健康疗养补助、健康托养补助等“一免两补”政策。截至目前,当地已有5名计生家庭60岁以上老人入住该中心托养。据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计生家庭医养结合服务试点,在全省尚属首次。


  “实行了30多年的计划生育,目前不少计生户已进入老年,其中一些在养老、医疗等方面需扶助,所以今年6月我们在条件成熟的新桥中心卫生院启动计生家庭医养结合服务试点。”长汀县计生部门负责人介绍,试点优先从计生特殊家庭入手,在新桥中心卫生院实行定点服务,由政府购买服务,突出“一免两补三优先”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


  “一免”是指是免费健康保健服务。在新桥镇,对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的夫妻、独生子女伤残的夫妻及其子女,农村独女户或二女户的夫妻,由新桥中心卫生院每季度提供一次免费上门健康服务、每年提供一次免费检查,为高危重病患者提供免费120出诊等服务,免费健康保健服务费用全由县乡财政买单;“两补”即健康疗养补助和健康托养补助,对全县60周岁以上,患有疾病需治疗康复或身体健康但无人照护的独生子女死亡夫妻、独生子女二级以上伤残的夫妇、农村独女户或二女户夫妻,分别提供康复疗养服务和健康托养服务,6个月内免费。6个月后如需继续服务,康复疗养服务项目由县乡财政给每人每月补助500元、300元;健康托养服务项目由县乡财政给每人每月补助300元、100元;“三优先”为计生“失独”家庭优先,计生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优先,计生独女或二女家庭优先。


  在服务经费来源方面,当地通过统筹计划生育公益金和财政投入的方式,由县、乡两级财政各按60%、40%分担,并统筹卫生、计生、财政、民政、社保、残联、计生协会等部门协作,有效整合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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