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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家庭医疗服务

广东东莞:让居民参与评价考核

作者: 发布于:2015-09-29 14:28:17 来源:南方都市报


  主持人:记者卫学军


  嘉宾:媒体评论员唐彬,东莞医院管理专家郑先生(化名),东莞市民陈先生


  新闻背景:9月21日,桥头人口计生卫生局和桥头社卫中心在岭头社区,举行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签约仪式。该社区121名居民将正式享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根据东莞市卫计局统计,到今年7月底,全市已有178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家庭医生服务,服务机构占44.8%,原本打算三年做成的事,有望提前实现。


  主持人:在你看来,推广社区家庭医生有哪些好处?


  唐彬:个人认为,就目前家庭医生所提供的服务项目看,最主要的好处,可能还是健康教育、转介转诊和某些特殊时期的上门服务。


  郑先生:家庭医生真的能够推广的话,对老百姓来说肯定是好事,这也是学习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这个举措对于市民的全方位的健康管理,特别是慢性病的管理,会提供很大便利。


  陈先生:当然是个很好的计划,如果真的能够落实下来,特别是在一些慢性病、用药指导、健康档案方面下功夫,相信对市民的健康会有很大帮助。


  主持人:目前家庭医生服务费由财政负担,按签约人头付费给家庭医生团队,你认为这一制度安排是否合理?


  唐彬:在目前家庭医生所提供的基本型的服务项目和水平上,这一制度安排算是合理的。


  郑先生:财政出钱相当于是政府为老百姓购买医疗服务,让老百姓共享改革成果,应该来说是个好事情,特别是在推广阶段,不会遇到收费问题的阻力。至于家庭医生团队按人头收服务费是否合理,这个还要在实践中慢慢观察,发现问题可以及时解决完善。


  陈先生:医生团队按人头收费,那就一定要真正沉进到社区家庭中去,同时相关部门要做好监督和回访工作,确保不能出现人头数造假的情况,同时让居民也参与到对医生的评价考核。


  主持人:对于完善家庭医生制度,你还有哪些建议?


  唐彬:首先,建立市场化管理架构,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层服务职能以契约方式委托给家庭医生团队,明确其目标责任,同时赋予配套的资源投入、组建人员队伍及选择服务方式的权力,使家庭医生成为社区家庭基本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的责任主体。其次,医保体系可考虑对居民接受家庭医生服务给予一定的报销补贴支持,让接受家庭医生服务带有一定的福利特性。此外,确保居民自由选择家庭医生的权利,形成家庭医生服务的竞争机制,激发市场活力。


  郑先生:社区家庭医生是个新生事物,东莞推广的速度比较快。不管怎样,目前的方向是对的,需要从政府、社区医疗机构、市民层面一起努力。特别是市民层面,对家庭医生也要有个适应,可多一些包容。


  陈先生:社区家庭医生工作非常细致,推广走在了全国前面。我觉得目前应该立足于把社区家庭医生的工作做精,要把真正的家庭医疗服务带给市民,建立试点地区社区医生与家庭的密切联系,而不是急于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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