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掏钱买服务 淄博30名驻矿安监员“上岗”
作者:李承琳 张广金 杨彬 盛勇 安瑶 发布于:2015-09-21 15:34:20 来源:淄博日报
9月1日,市安监局与市煤炭局进行驻矿安监员的交接;
9月2日,全市召开专门会议,明确有关要求,将各位驻矿安监员划片分组后立即下到各区县、各矿山企业,迅速开展驻矿检查;
9月15日-17日,全市非煤矿山驻矿安监员培训班举行,省、市级非煤矿山专家为30名非煤矿山驻矿安监员讲授地下非煤矿山采矿方法、机电安全管理、安全监管物联网应用等方面专业知识,观看剖析了非煤矿山易发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
短短半个月,我市向非煤矿山派驻的30名驻矿安监员已全部“上岗”。
作为一个老工矿城市,我市非煤矿山面广量大,尽管经过近年来持续加大整顿关闭力度,现仍有136处,位居全省第三,且数量大、规模小、基础差、管理弱的问题十分突出,安全监管任务重、压力大,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向非煤矿山派驻驻矿安监员,是我市进一步加强地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防范非煤矿山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又一创新性举措。
2015年4月7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对全市所有地下开采非煤矿山进行全面检查,对列入关闭的要加强巡查,确保安全。对继续开采的要派驻驻矿安监员,按照一矿1员、每3人左右一组共同负责三个左右矿井的要求,优先选聘已关闭煤矿的驻矿督查员,人员不足的,再组织另行招聘。驻矿安监员经费由市区财政专项资金予以保障。
政府掏钱购买服务,切实为企业解决了后顾之忧。
“监督检查矿山提升运输、通风、排水、供配电等系统安全运行情况及存在的安全隐患,每月下井检查不得少于13次(其中夜间下井检查不少于5次),视矿山实际情况每次下井检查时间最低不小于4小时”……驻矿安监员履责的硬性指标被明文列入了《关于在全市地下非煤矿山实行驻矿安监员制度的通知》(淄安监发〔2015〕75号)中,这些监管重点不仅是防范大事故的关键,也成为考核监督安监员检查效果的“硬杠杠”。
为进一步加强地下非煤矿山驻矿安监员监督管理,市安监局还对驻矿安监员的构成、派驻范围、待遇、职责、权利义务、管理、纪律规范、考核奖惩等八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为驻矿安监员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界定了总体规范和行为规则。同时,明确规定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区县安监局负责驻矿安监员日常管理、教育培训、考核、监督检查和奖惩等,坚决防止检查不到现场或走过场、片面检查、应付督查等现象发生,真正发现企业存在的隐患,督促企业彻底整改,切实发挥驻矿安监员安全监管“防火墙”作用。
今后,市安监局还将加大对各驻矿安监员的管理、培训、检查和考核力度,最大限度地发挥好这支队伍的现场安全检查作用,确保全市非煤矿山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推动淄博转型发展、科学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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