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武义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促政府职能转变
作者: 发布于:2015-09-09 15:25:47 来源:金华市人民政府网站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日前,武义县出台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政府购买服务主体为各行政机关、群团组织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承接主体为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市场监管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机构等社会力量;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为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服务事项,突出公益性和公共性,重点考虑、优先安排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和项目。该办法还规定对不属于政府职能范围,以及应当由政府直接提供、不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管理和服务事项,不得向社会力量购买。
该办法的出台,为严控机构编制、精简财政供养人员,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现事业单位由“养人”向“办事”转变,提供了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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