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提高政治站位
江西宜春促进省以下生态环保垂改工作顺利进行
作者: 发布于:2019-03-28 11:44:45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彻底改变重发展轻环保,干预环境监管等顽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江西省委、省政府《江西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改革精神,更好地履行财政经费保障和资金监督的职责,宜春市财政围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总体目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梳理各县级生态环境机构财政财务等情况,妥善处理资产债权债务划转,服务于垂直改革全局工作,促进宜春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切实推动环境管理转型,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环保垂改的重要性,财政部门积极参与大力支持改革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实施生态环保垂管改革,是党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改善宜春市环境质量的现实需要。宜春市、县财政部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刻认识全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强学习深刻理解改革的精神实质和总体要求。改革先行坚决服从大局,把环保体制改革作为大事,纳入重要日程。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市财政局制定《宜春市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经费保障及资产和债权债务划转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协调及指导各县(市、区)财政工作。各县(市、区)财政局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工作安排,成立工作组并编制实施方案,具体负责实施,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全力以赴做好环保垂改工作。
二、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多部门齐心协力,做好改革政策衔接与经费保障工作
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涉及4项改革工作:一是市县两级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二是机构改革;三是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四是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做好驻市监测站改革,涉及人员划转、管理方式转换、资产清算和资产交接等系列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财政部门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积极加强与同级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联系与配合,严格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对市、县生态环境机构的职责、机构、人员、编制、职数、经费使用、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等情况全面摸底,对标对表,坚决按照时间任务职责落实到位,做好改革政策衔接与经费保障工作。在现有制度框架内结合实际,推动各项改革有序平稳推进,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正常进行,人员不乱队伍不散,推动蓝天、碧水、净土的美丽宜春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严明财经纪律,防止借改革之机突击花钱,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宜春市、县财政部门直面矛盾动真碰硬,严格遵守中央和省的各项财经纪律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严密把控改革风险点。加强对资产和账目的管理,严禁有关单位借改革之机突击花钱,严防国有资产流失。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要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登记、财务清算和资产处置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瞒报漏报;严禁隐瞒、截留、挪用公款、擅自处置公款公物。相关改革的单位,要在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下做好财务及资产移交工作,打造“宜春风景独好”的生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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