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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城着力加强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   

作者: 发布于:2019-02-28 14:50:43 来源:财政部网站
  近年来,晋城财政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进行了深入改革,投入了大量财力,有力保障了晋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推进。
 
 
  一是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2018年初制定了《晋城市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各县(市、区)、各部门工作职责、任务以及改革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于12月提请市政府出台了《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级与县(市、区)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26项市与县(市、区)共同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事项进行了明确和划分。争取在2019-2020年,基本完成主要领域市以下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工作,及时总结改革经验成果,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形成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清晰框架。
 
 
  二是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向贫困地区、薄弱环节、重点人群倾斜,增强了市县财政特别是县级财政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2018年初报请市政府出台了《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体制,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加大对开发区财政奖励力度,明确在2030年前,市级财政对开发区税收收入增量市级分成部分按100%奖励,用于开发区示范区建设发展,2018年共兑现奖励资金1.7亿元。补助城区与开发区完成社会事务剥离移交工作。建立税收增长奖励扶持机制,市级财政对县级新兴产业、第三产业产生的税收收入增量市级分成部分按100%奖励,调动县级加快产业转型的积极性。
 
 
  三是通过完善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规范转移支付等措施,逐步缩小县域间、市地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调整完善了转移支付事项,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下设立共同财政事权分类分档转移支付,原则上将改革前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事项,统一纳入共同财政事权分类分档转移支付,完整反映和切实履行市级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的支出责任。市级在国家及省的总体部署下,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根据各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的重要性、受益范围和均等化程度等因素,结合财政体制,合理划分市以下各级政府支出责任,适当增加市级支出责任,减轻县级负担,帮助县级更好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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