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鼓励商务楼宇建托儿所服务员工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新生儿数量增多。随之而来的,是不少宝爸宝妈们的烦恼:孩子不到3岁,幼儿园不收,自己又要上班,如果找不到合适的人照顾,该怎么办?正在召开的省两会上,这一问题也引起了代表、委员们的关注。
案例
孩子太小没人照看
妈妈只能辞职回家
武昌谢女士已经辞职近半年。“没办法,孩子没人带啊!”昨日,她烦恼地对记者说。
谢女士是80后,去年生完孩子后,她就陷入焦虑之中:她的父母远在外地,难以来汉帮她带孩子;婆婆又在带丈夫哥哥的孩子。她本想找个保姆,但一打听,最普通的住家保姆月工资需要三四千元,专门照顾婴幼儿的则要翻一番。她不禁倒抽一口凉气:“我的月工资才六七千元,保姆的工资这么高,岂不是相当于我给保姆打工?”
她也问过多家幼儿园,得到的答复是,只收3岁以上的孩子。她和老公傻了眼,两个人商量来商量去,最后决定谢女士辞职,专职在家带孩子,等孩子满3岁了再做打算。收入稍高的丈夫则负责赚钱养家。“看着他每天辛苦赚钱,我也很想帮忙分担。如果有专门的托儿所就好了。”谢女士说。
据谢女士介绍,她家所在的小区,生完孩子就辞职、全职在家带娃的妈妈约有一半。一些因经济原因不能辞职的妈妈,也希望换个能兼顾照料孩子的工作。
“确实是有不少家长,到幼儿园来问能不能收低龄幼儿。”昨日,省政协委员、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党委书记袁芒说。教育部门规定,幼儿园只能招收3岁以上儿童。而且,公办优质幼儿园,目前连3岁以上儿童的学位都不能很好地满足,更别提3岁以下的孩子了。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去年通报,2017年,全国新出生婴儿1758万,二孩占比超过50%,新生儿入托需求不小。一项调查显示,60.7%的一孩妈妈因为没人看孩子,而不愿生育二孩。在有关部门组织的网上调查中,88.15%的家庭需要婴幼儿托育服务。
现状
托育服务需求庞大
相关规范存在空白
省政协委员、武汉市妇联副主席魏静,对托育问题的关注来自于对二孩的相关调研。她发现,托育难问题不仅发生在二孩家庭,有婴幼儿的家庭几乎都面临这一难题。
这些孩子怎么办?魏静说,她在调研中发现,多数家庭通过三种方式来解决:一是请家里的老人带。但老人和年轻父母育儿理念不同,容易滋生家庭矛盾。而且随着晚婚晚育现象的普及,老人普遍年龄偏大,难有精力照顾孩子;二是请保姆。但市场上称心如意的保姆较少,其工资也让普通家庭难以承受;三是妈妈全职在家带娃。但长期在家带孩子的妈妈容易与社会脱节,也不利于她们的身心发展。
袁芒也介绍说,由于没有公办托育机构,市民只能选择民办托育机构。而民办机构收费自由度高,服务品质却没有相关标准和规范评价和约束。
其实,在我国的社会发展历程中,托育机构曾长期存在。计划经济体制时代企事业单位办的托儿所,留下了不少人的幼年记忆。魏静说,她也是在托儿所长大的。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企业半社会的现象成为历史,托儿所已难觅踪影。但政府的公共职能不能缺位。但目前还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对0到3岁婴幼儿的托育问题进行监管,也就难以对托育机构的硬件标准、师资力量、从业人员职业规范等进行系统的规范。
对策
学习外地成功经验
做好幼儿托育服务
魏静表示,国内部分地区已在婴幼儿托育方面取得成功经验。例如2018年,上海在全国率先出炉0至3岁婴幼儿托育的“1+2”文件,填补了政策空白,构建起首个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对托育机构选址、功能、供餐、安全、班级规模、人员配置等,提出了统一标准。
魏静曾专程赴上海考察。她说,上海将托育列入市政府实事之一,由副市长牵头,教育部门主管,多部门参与。另外,四川省也于2018年起草《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大力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
魏静建议,湖北省应首先明确托育机构的主管部门。如果由教育部门主管,可以将侧重点放在学前教育的延伸上;如果由卫生健康部门主管,可以将侧重点放在孕产期保健和婴幼儿教育上。这一工作还需要其他多个部门共同配合,营造有利于托育机构发展的综合体系。
对于托育机构的设置,一方面可以鼓励大型企业、园区、商务楼宇参与,采取企业单位提供场地,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社会组织运营,个人、物业单位和政府分担等多种形式,鼓励企业、园区、商务楼宇参与托育,服务员工;另一方面,可以在条件具备的社区建立托育点,或者将托育点与社区托老点有机结合,实现托育服务的大面积覆盖。
记者了解到,本月12日,湖北省育婴行业协会、省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省儿童中心等组织,联合多家托育早教机构,启动《婴幼儿日间照料托育机构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其中规定:托育机构建筑面积不低于360平方米,幼儿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主出入口、幼儿生活及活动区域确保监控全覆盖等。湖北也因此成为中部地区首个启动制定婴幼儿托育工作地方规范和标准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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