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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府购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服务

作者:肖文舸 发布于:2015-08-13 10:43:10 来源:中央人民政府网

   8月11日,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推进会在广州召开。会上,“专家企业家,携手走乡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志愿服务活动正式启动。

 
  国家住建部决定从2015年开始,全面启动全国农村生活垃圾5年专项治理行动,广东省结合实际提出了利用3年时间完成国家5年治理任务的目标,从完善处理设施、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收运工作、多渠道扩宽资金来源等方面加快推进垃圾处理工作。广东明确提出,到2017年底,90%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9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50%,县(市、区)城区和镇建成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
 
  粤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85%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2年以来,广东省政府强力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从2013年起连续3年将其列入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截至2015年7月底,69个“一县一场”项目,已建成53个,16个全部开工;1049个乡镇全部建成“一镇一站”,约14万自然村全部建成“一村一点”,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过85%,66%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以东莞为例,为实现“垃圾不落地”目标,2007年以来东莞市财政投入2.29亿元专项补助农村垃圾压缩转运站和公共厕所建设,按照“一村一站”的标准,全市共建成了569座高标准的压缩密闭式垃圾转运站。同时,还通过强化运营监管,获得社会认可。近年来,东莞建成在线监管平台,实现了对环保热电厂的实时监管,烟气、炉温、渗沥液及垃圾运输车车况都能从系统上监控。
 
  据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陈创业介绍,不仅如此,东莞还将环保热电厂排放数据通过官方网站实时公示,并设立“市民开放日”,邀请市民参与环保热电厂的监督工作,这些在全国较为领先的做法有效提高了环保热电厂运营监管水平。
 
  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市场化运作提高效率
 
  除了全力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广东各地还采用市场化方式,积极探索“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运营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会化、专业化机构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和收运工作。如惠州市龙门县启动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一体化运营模式,罗定市实行市统筹镇市场化收运模式等,成效明显。
 
  “罗定市政府每年投入1500万元购买服务,通过公开招标选择运营公司进行市场化运营。”据罗定市副市长郭伟旋介绍,通过全面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运营,将原来由镇街负责组织环卫队伍、车辆到各村收集点收集垃圾并转运到镇转运站集中压缩的工作改由中标服务公司负责,并通过推行网格化管理收运覆盖面和收运率。同时,加强政府监督,确保市场化运营的有序启动。
 
  对于粤东西北地区,省财政不断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投入,去年新增设立“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长效机制专项资金”,2014年—2015年资金总额为11.1746亿元,用于支持“一县一场”项目建设、完善县域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和创建“一市一达标示范县”。
 
  不仅如此,广东省内各地还通过各种方式努力拓宽资金筹集渠道。以揭阳市揭西县为例,采取“政府补一点、集体出一点、村民筹一点、外出乡贤、企业捐一点”等筹资方式,每年投入8000万元为全县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长效运行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除了通过多元渠道拓宽资金来源,广东省内部分地区还通过设备团购等方式,节约资金,高效使用。广东省内多地还通过排名曝光机制推进垃圾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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