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定远突出“六抓”力促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形势,满足老年人迫切的服务需求,近年来,定远县加大政策创制力度,公建民营、以医养结合为突破口,引导养老服务社会化改革,创新养老服务供给模式,补齐养老服务短板,力促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
抓政策保障。成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服务网络,先后出台了《定远县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办法》、《定远县关于进一步推动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定远县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县供给侧改革范畴,明确了社会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机构)的综合定额补助、一次性建设补贴、日常运营补贴、贷款贴息补贴、购买服务补贴等补助补贴机制,为社会养老服务持续健康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机制保障。
抓设施建设。近几年,该县总投资2300余万元,重点建设和改扩建16所农村(社区)幸福院工程,解决城乡养老、托养、日间照料的养老问题。目前,在农村,定远县建有乡镇敬老院22个,居家养老服务站(点)23个;在城市,建成1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5个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全县养老床位达5664张,基本满足城乡养老需求。
抓床位保险。采取福彩公益金资助与养老机构缴费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推进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工作,引导保险公司,按照公平公正、保本微利原则,合理设计保险理赔标准,科学厘定费率,满足多样化养老机构责任保险需求,构建养老服务业风险分担机制。目前,共建立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床位4174张,投入保险金16.69万元,减轻了政府的负担,也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抓待遇落实。建立健全了农村五保、城市“三无”老人供养标准逐年增长机制,救助水平逐年提高。全县共评定五保户7451人,其中,集中供养五保每人每年供养标准为5400元,分散供养五保每人每年供养标准为4740元,全年供养经费2500余万元;城市“三无”老人231人,每人每月供养标准为800元,全年供养经费221.76万元。同时,实行高龄老人享受补贴普惠制,全县有80—89周岁21159人、90—99周岁3477人、100周岁64人,发放高龄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30元、60元、300元,全年享受高龄津贴人员24700人,发放经费1011余万元。全县享受城镇低保的低收入老年人855人,每人每月享受20元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全年需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资金20.52万元。以上资金全部采用社会化发放方式,通过一卡通直接打入个人账户。
抓公建民营。针对公办养老机构人员编制难落实、服务管理粗放、护理资源不足、经费缺乏保障、床位空置率高等实际问题,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定远县依托县社会福利院改革公办养老机构运营体制,探索开展“公建民营”养老模式,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从2016年开始探索“公建民营”以来,现已有定远县福利院、定城镇、池河镇、桑涧镇、西卅店镇、永康镇等8家养老院实施“公建民营”。县福利院实施“公建民营”以来,在确保为城市三无、农村五保老年人发挥兜底养老作用同时,闲置床位为社会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使城市三无、农村五保老年人享受专业化养老服务,与社会老年人享受同等服务。
抓医养结合。出台《定远县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等文件,医疗机构与所有养老机构开展了医养结合签约服务,采用养老院引进门诊,或新建医养结合养老院等方式,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实现资源共享。截止目前,全县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医疗机构建立合作机制100%,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5个,专业医生、护士在养老机构从业30余人,合作医疗机构到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健康讲座、健康体检等活动经常,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享受便捷服务,绿色就医通道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