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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陵:居家养老服务政策提标扩面

作者: 发布于:2018-06-15 10:23:05 来源:铜陵日报

  近日,铜陵市民政局、财政局、卫计委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调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扩大居家养老服务人群,提高服务标准,拓展服务内容,提升困难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预计调整后铜陵市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将从目前的800多人增加到2600多人。


  2007年,铜陵市在全省率先将政府为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纳入民生工程实施。10多年来,铜陵市通过多次提标扩面,不断扩大政策保障范围,努力让更多困难老年人享受这一惠老政策。目前,铜陵市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的保障对象为市辖区70周岁以上低保(低收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计划生育失独家庭中的失能老年人。


  此次居家养老服务政策调整,将服务对象在原有基础上扩大两类人群:一是高龄困难老年人,主要包括市辖区80周岁以上低保、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计划生育失独家庭中的生活自理老年人;二是失能困难老年人,主要包括市辖区60周岁以上低保(低收入)、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计划生育失独家庭中的失能老年人。


  同时,结合铜陵市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水平,居家养老服务的标准从现行的半失能老人每人每月享受225元提升到260元,全失能老人每人每月享受450元提升到480元;高龄困难老人每人每月享受100元居家养老服务。此外,结合全市老年人需求调查和相关市场调查,将居家养老服务在现有的家政和生活照料服务的基础上,扩展到助急、助医(护理)、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六助”服务,进一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


  此次政策调整实施中,失能困难老年人购买服务由各区组织实施,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将从今年7月1日起享受服务;高龄困难老年人购买服务将由市级统一招标,项目实施时间另行通知。枞阳县可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服务标准自行制定,市财政将给予以奖代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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