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天柱“四强化”助推养老服务业发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要求,天柱县采取“四强化”助推养老服务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天柱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养老工作,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民政、财政、发改、公安、卫生计生、教育、人社等32个部门为成员的老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压实目标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养老工作的新格局。
二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重点民生工程来抓,不断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具统计,自“十二五”以来,全县累计投资5050万元,新(改)建养老机构62所,其中敬老院12所、社会福利院1所、日间照料中心1所、老年养护楼1所、居家养老服务站7所,农村幸福院40所,新增养老床位1280张,基本实现了城乡养老服务机构全覆盖。
三是强化养老服务管理。积极探索养老服务管理模式,在省州率先推行向社会购买养老服务和公办民营养老服务管理模式,通过近两年的运行,县社会福利院、凤城街道中心敬老院向社会购买服务和县日照中心以“公建民营”模式进行运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省州领导、社会各界人士、老年人家属及入院老人的高度赞扬,2017年全州养老工作现场会到天柱县社会福利院召开,周边地区及州内民政部门组织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到参观学习。实践证明,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推行“公办民营”的运作模式,社会效果好,群众认可度高,越来越多的特困老人主动申请加入福利院这个特殊而又温馨的大家庭,从而保障了福利院集中供养的入住率。既符合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又充分盘活了现有资源,有效地规避了人员编制不足导致的压力和行政成本,同时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解决了部分失业人员就业问题。
四是强化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实。制定出台了《天柱县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费和生活补助发放制度》《天柱县优待老年人(试行)办法》、《天柱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实施方案》等,进一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及优待权益,积极开展以“敬老爱老助老”为主题的关爱老年人活动,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切实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