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江西赣州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作者: 发布于:2018-05-14 09:11:57 来源:赣南日报

  赣州市为国家民政部、财政部确定的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为推进赣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可持续发展,近日,赣州市制定出台了《赣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通过政策扶持、社会力量运营、市场化运作,积极开展“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到2020年底全市基本建成“城市10分钟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圈”“农村20分钟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圈”。


  《方案》提出,改革试点工作将围绕建立试点工作推进机制、探索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服务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智能发展、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居家和社区医养融合发展、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增加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展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9个方面展开。其中,在居家和社区医养融合发展中,赣州市鼓励基层医疗机构通过建立社区护理站或医养融合示范点,推进医疗资源进社区、进家庭,提高居家老年人获取医疗资源的便捷性;全面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老年人家庭医养签约服务,到2020年,力争老年家庭签约率达100%;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为社区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等基本医疗服务。为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赣州市鼓励中职学校开设养老类专业,为养老服务业提供人才支持,力争每年培训1000名以上养老护理员;以创建“时间银行”品牌为抓手,探索建立健全养老志愿服务长效机制;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为每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安排1至2个专职服务人员。


  通过改革试点,《方案》明确要加大服务设施投入力度,2018年新增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00个以上,2020年在全市形成“乡(镇、街道)有中心、村(居)有站、城市社区全覆盖”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满足城乡老年人特别是空巢、留守、失能、失独、高龄和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社会力量多元参与,每个县(市、区)至少培育2家以上品牌化、专业化、连锁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组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70%以上由社会力量运营;医养融合深度发展,实现基层全科医生与老年人家庭签订医疗契约服务全覆盖。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