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社区服务转为政府主导及志愿组织多元参与
日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微访谈活动,在惠州报业传媒集团全媒体产业基地举行,惠州市委党校科研办主任杨毅、副主任胡伟生受邀做客,围绕着“全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主题,结合惠州实际进行了解读和分析。此微访谈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主办,今日惠州网、惠州文明网承办。
社会治理
为社会组织创造宽松发展环境
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任中,离不开社会组织的参与。杨毅说,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新老矛盾更为集中凸显,社会治理面临更大挑战。单靠传统的政府单打独斗的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日益复杂化的社会问题,难以有效破解社会治理方面的难题。所以,在社会治理方面,党委政府应持有更加开放自主的理念,促进政府治理与社会组织的良性互动,使社会组织承担起更大的社会治理责任。
据介绍,近年来,惠州市的社会组织发展迅猛,登记数量已达到3897个,日益成为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杨毅认为,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方面,也对社会组织正确地参与到社会治理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取消社会组织“挂靠制度”,确保党政体系与社会组织分开,保障社会组织享有充分的自主权;二是政府应该为社会组织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将一些事务性的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转移给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的重点领域开展服务,激发他们的活力。
与此同时,杨毅还建议,惠州市应该向深圳学习,研究制定带有制度性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目录,向社会公开。
“政府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综合监管。”杨毅说,社会组织具有独立于行政机关的机构、职能、财产、人员与财会,这就对社会组织自我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在这方面,政府既要促使社会组织行业自律,同时也应加大对社会组织依法管理的力度。对于能够较好地完成政府委托任务并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的,除了及时支付费用之外,还应该要给予一定的奖励,支持它更好发展。而对于长期不活动的社会组织或者自我管理方面存在违纪行为的社会组织,政府要建立“黑名单”制度,予以及时清理,确保惠州市社会组织得到健康发展。
社区服务
转为政府主导及志愿组织等多元参与治理格局
谈到社区服务,胡伟生说,现在社区热议的话题包括——— 城市外来人群的居住问题,小区居民与物业管理的关系问题,以及幼儿托管的问题,这些都是老百姓关心的热点、焦点。
“从某种程度上也说明,社会治理的重心正在下沉,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需要在城乡社区治理上面落细落小落实。”胡伟生说,社区服务首先需要以问题为导向,要贴近群众,了解群众的真正需求,才能对症下药,提供精准的服务。
胡伟生说,要继续推进社区的自治,比如说小区业主委员会,事实证明,业委会是社会自治一个很有效的组织。同时要明确业委会的法律地位,促使其发挥业主的自治功能。从党和政府来说,是要通过制度创新实现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也包括对物业管理的监督。
胡伟生说,其次是吸引居民、非政府组织、志愿者服务组织参与到社区治理、服务型社区的建设,使社区治理从单一的政府治理格局转变为由政府主导、居民、非政府组织、志愿者服务组织多元参与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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