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一体化推进农村污水治理
马鞍山市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三大革命”民生工程工作,坚持“理念转变、规划先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注重因地制宜选择污水处理工艺,厂网并举、统筹推进,运用PDCA管理方法,工作有计划、有执行、有反馈、有提升,“一体化”推进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一定规模自然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截至3月底,全市已建成500吨以上规模的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厂(站)13座,日总处理能力4.25万吨,建成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11个,在建自然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3个,在建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5个。
一是规划先行,坚持“一体化”布局。点、线、面结合,以县、乡、村三级为统揽,结合地形、地貌特点和科学预测,多规融合,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融入城乡统筹发展规划、基础设施规划、村庄布点规划及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完成县(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厂网结合,坚持厂网并举,在规划建设28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主体的同时,同步规划300余公里主次污水管网建设,提升污水截污纳管率,统筹考虑污水治理过程中污泥处置、排水口设置等问题。城乡结合,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思路,树立县(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全域整治的理念,形成“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自然村”模式,发挥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辐射功能,附近村庄通过截污纳管集中处理;中心村采取相对集中处理方式,管网入户收集,因地理位置不能截污纳管的,通过分户式、联户式方式生态处理;自然村结合改厕工作,采取“一管到底”模式统一推进。
二是模式创新,坚持“一体化”推进。统一推进模式,因地制宜,立足近、远期发展实际,突出实用性、经济性原则,在充分借鉴江浙先进经验基础上,全面推行PPP模式,引入社会资金,投资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不断激发民间资本活力;引入“资本方+建设、运营方+政府代表机构”的股份公司合作模式,县区城投公司作为股东入股,资本、运营相对独立,在定价权、运行机制等方面相互制约,有效保障各方权益。统一推进标准,高标准设定,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设计标准不得低于一级A,新建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设计标准不得低于一级B;逐步整改已建成的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中无动力设施,做到达标排放。统一推进步伐,2018年底主要完成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以及471个自然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同步推进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计划,2019年实现291个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三是科学组织,坚持“一体化”运维。聚焦技术路线,按照“因地制宜、易于维护、经济高效、工艺可靠”的原则,全面推广A2O、倒置A2O、SBR、膜处理等经济、实用的技术使用。聚焦精细施工,加强调度,按周编制项目计划表,每周一调度;靠前指挥,落实项目牵头单位,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施工;落实责任,加强施工全过程监管,落实项目经理负责制,注重施工现场管理,不断增强效率意识、安全意识、质量意识;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发挥小城镇建设“以奖代补”资金效应,对先进单位进行奖补。聚焦长效运维,多渠道筹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行资金,立足改革,着力创新管理机制和方式,按照有人做事、有钱办事、有责理事的要求,健全乡镇政府驻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常态化,确保建的好、管得好、效果好;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行统一管理,在建项目全面建立数字化在线监测监控网络;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取乡镇政府指导,村级组织、村民参与的管理模式,有条件的自然村可委托第三方机构监管,并依据监管结果向运行单位支付运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