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武汉:新建配套幼儿园产权无偿交教育部门

作者: 发布于:2018-03-05 09:17:25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武汉3月4日电(记者廖君)记者近日从武汉市政府获悉,新建住宅面积达12万平方米或居住户数达1200户及以上的小区,应配建幼儿园;幼儿园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建成后其用地及产权须无偿移交所在区教育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武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意见》要求,各区、各部门在供应用地、审批规划方案时,应明确配套幼儿园的班数、用地和建设规模等控制要求,对不符合条件的新建住宅区,不得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对统一规划、分期建设的新建小区,应当保证配套幼儿园优先建设、优先交付使用。


  据悉,武汉市区两级教育部门在接收配套幼儿园后,将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先满足本住宅区居民适龄子女就近入园需求。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