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三个强化”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8-01-18 15:30:48 来源:财政部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相继出台《义乌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义乌市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义乌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7年度)》等文件,建立义乌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全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强化预算管理。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由购买主体列入部门年度预算,对经批准的购买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确保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预算与年度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做到有机衔接。2017年,全市共有14个镇街、48个部门开展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共计114类,实现覆盖指导目录项目类别70%以上;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9.56亿元,占全市政府采购预算的80%以上,实际支出9.16亿元。
三是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健全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编制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和选择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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