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启动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改革
“政府新增公共服务支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安排的部分,向社会组织购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相关部门应根据《成都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梳理本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事项并纳入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记者近日从成都市财政局获悉,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大力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引导社会组织专业化发展,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成都市于日前发布《成都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记者了解,该《意见》的出台,旨在到2020年底,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基本完善,购买服务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形成一批运作规范、公信力强、服务优质的社会组织,政府公共服务与社会组织专业服务实现良好衔接和互动,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意见》指出,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应主要向人民群众急需的公共服务倾斜,鼓励购买主体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民生保障(社会事业、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社会治理(社区服务、社会工作、法律援助、特殊群体服务、青年创新创业服务、青年参与社会治理服务、矛盾调解等)、公益慈善、行业管理等领域的服务。而具体到各部门如何实施,《意见》也予以明确。首先,是分部门编制购买目录。市级部门根据《成都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结合部门工作职责梳理本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事项并纳入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明确本部门购买内容和购买标准,指导全市本系统的购买服务工作。其次,统筹编制购买清单。相关部门按照保障基本公共服务、避免重复购买的原则,根据重点购买领域,梳理本区域重点购买事项,优先安排有利于保障与改善民生、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利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有利于精准扶贫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等领域和项目,编制本地区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清单,明确购买内容和购买标准。同时,还需及时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同时,为切实解决“买不准”“买得散”“买不精”的问题,《意见》提出了建立公共服务需求征集机制,通过邀请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及社会公益服务洽谈会等形式,及时收集、汇总公共服务需求信息,实现政府购买与群众需求的精准对接。
“为支持公平择优竞争,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意见》还提出了改善准入环境、完善采购环节管理、加强绩效评价、推进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等多项措施。”成都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较小的公共服务项目,购买主体与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签订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可适当延长履行期限,最长可以设定为3年;对市场竞争较为充分的公共服务项目,鼓励在依法确定多个承接主体的前提下采取凭单制形式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等。这些政策措施既符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实际需要,又能提升社会组织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改善公共服务供给。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