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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城市创建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7-11-20 09:52:53 来源:西宁市政府办公厅

  自2017年被列入青海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城市以来,西宁市围绕打造“9064”养老格局,构建体系、夯实基础、创新模式、完善政策,从加快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鼓励养老机构开展延伸服务、探索“互联网+居家养老”模式、全面推行医疗和养老服务融合、开展老年人身体状况评估和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7方面积极推进,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基础建设。按照构建“1+7+N”三级养老服务模式的思路,投资6.25亿元实施了203个项目,其中:投资3000万元购置了西宁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办公用房;投资4.85亿元建设了城西区医疗养老康复服务中心和城北区养老服务示范基地,西宁市的区县示范基地及福利中心增加到5个,覆盖率达到71%;投资1.1亿元建设200个农村老年之家,西宁市社区(村)的养老服务设施增加到695个,覆盖率达到64%,三级养老服务模式初具规模。积极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2017年,西宁市引进阳光相伴时医养服务中心和霖基康华生态养老院两个社会投资项目,床位2200张,引资额3.14亿元。


  二是推进养老社会化。积极推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以政府采购招标的形式,委托10家社会组织按照150元和60元的标准为60岁以上特殊困难老人及80岁以上老人进行助餐、家政、精神慰籍等服务,截止10月底,共为6.8万名老年人购买居家和社区服务6000万元。通过补贴政策,市、区县涌现出光彩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三春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高原红颐养院等一批专业化为老服务组织。出台日间照料中心准入办法,通过招标、协议约定和引入的方式引进13个社会组织承接日间照料中心,目前已运行的109个日间照料中心,社会组织承接的有84个,社会承接率达到77%;加快本土化养老组织的培育,举办了第一届民政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洽谈会,以公益创投的方式向社会发布140个便民服务项目,吸引80家社会组织进行洽谈,经评审,确定16个服务组织开展为老服务项目21个,占40个实施项目的53%。


  三是开展多种方式服务。在城北区福利中心实施了以转企制为重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解决了公办机构无人、无钱,发展活力不足的问题,该中心投资1500万元,建设面积6000平方米,设计床位134张,目前入住老人74名。鼓励养老机构积极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目前已有城北区昆仑益寿院和湟源县高原红颐养中心参与了周边地区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挥了养老机构的专业优势,打造了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的养老服务模式。优化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和农村老年之家服务功能,为辖区老人提供助餐、娱乐、保健、日间看护等服务,截止10月,共为9万多人次进行服务,“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初步形成。


  四是发展智慧养老。通过省电信公司开发了智能化居家养老服务系统,该系统涵盖市、区、乡镇和村四级信息网络,包含老年人、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商家、护理员的基础信息,设置了管理服务、呼叫定位等功能。鼓励服务承接主体加大信息化、网络化、互联网化等信息服务手段在养老服务方面的应用,各县区的服务承接商均建立了为老服务信息平台、设立了老人需求受理话务中心、为老人配备了“一键通”呼叫器,实行全天候24小时服务。在部分日间照料中心试点运行“远程监管和照护系统”,使得老人及日照中心的实时图像及声音得以记录和监控。


  五是推行医养结合。制定了《西宁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服务有机衔接。目前已有21所养老机构、13个养老服务承接组织和76个日间照料中心与与医疗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市1126家基层医疗机构已与10.81万老年人进行了签约。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老年之家打造以健康教育、中医诊疗、保健康复为主的 “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平台,为社区老人提供特色医疗服务。


  六是开展老年人状况评估。下发了《西宁市养老服务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将申请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60周岁以上困难老人和80周岁以上老人纳入评估范围,通过评估了解老年人身体能力情况、经济状况、居住状况和服务需求,科学确定养老服务类型、照料护理等级、享受政府养老服务补贴资格,为政府和社会开展养老服务,发放养老补贴提供依据。


  七是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了定向培训机制,每年对养老工作人才、一线管理者和护理员进行培训。注重提升实际操作能力,在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老年之家建立了一批实践基地,定期组织社工人才、大中专学生进行实操练习。同时,加大志愿者队伍建设力度,协调大中专院校、慈善、企业等单位,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开展养老志愿服务,初步形成志愿服务常态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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