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浙江天台三举措完善政府购买服务信息统计机制

作者: 发布于:2017-10-25 10:56:01 来源:财政部

  一是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统计口径。按照省级文件规定确定购买主体范围,严格限制政府购买服务内容,以是否属于政府职责范围、是否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是否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服务事项为界限划分,坚持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连续性项目以当年预算安排金额统计填报


  二是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统计流程。完善预算编制,在部门预算报表系统中建立专门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表,要求购买主体在申报每年部门预算时填报,同时预算归口业务科室对其严加审核,汇总相关信息报送至综合科统计,同时在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项目具体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三是划分政府购买服务统计责任。各业务主管部门是政府购买服务的责任主体,要求其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组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公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信息。未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不予安排资金。我局负责审核各业务主管部门报送数据是否完整合规,及时上报本地区汇总数据。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