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为社工服务立法
广州市人大视察组前往市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实地视察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并召开座谈会。
据了解,历经十年的探索发展,广州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协同、项目运作、专业服务的社会工作本土化“广州模式”,目前,全市政府购买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和专项服务项目203个,2016年全市共提供社工服务约300万人次。
广州建立了以项目运作为核心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形成了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业、高等院校、港澳社会服务机构及专业人士协力推动的社会协同机制,以社会工作人才为核心力量、以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载体、以社区为主要平台,“三社联动”推动社会工作发展;构建了“综合+专项”的专业服务方平台,以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为核心、以社会工作专项服务项目为辅助,综合性和专项性服务项目“两手抓”。同时,发挥专业服务的引领作用,推广“专业社工、全民义工”,全市社工服务团队培育发展了义工队伍2000多支、义工65万人。
同时,多领域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服务内容覆盖家庭服务、长者服务、青少年服务、社区矫正、医务社会工作服务、残障康复、移居人士服务、农村社工服务、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等领域。
为进一步推动广州市社会工作立法工作,市民政局积极推动《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制订工作。目前,市政府已正式提请市人大审议。
据了解,《规定》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工作服务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并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还明确了可以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情形,即经费由财政承担的机关单位、群团组织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对于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适合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担的服务事项,可以依法向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购买服务。为加强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监管,保证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