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上半年政府购买服务总额达382.5亿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要求,昆明市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基本实现了2017年昆明市购买服务范围要覆盖到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服务以及事务性管理服务领域的任务目标。2017年上半年,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总额达328.5亿元,是2016年全年总额99.2亿元的3.31倍。
一是逐步完善规章制度。在去年制定出台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主要任务分解落实的通知》《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公布了《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暂行)》《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禁止购买目录(暂行)》及分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样表)》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昆明市又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报送机制的通知》。该文件规范了政府购买服务的数据统计范围,完善了政府购买服务的信息报送内容,提出了每半年报送一次政府购买服务情况的有关要求,明确了信息报送的具体方式方法,进一步完善了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沟通机制,为全面、准确、及时了解各县(市)区、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了制度保障。
二是牢牢把握“三个坚持”。昆明市级各部门坚持规范购买操作流程,根据职能任务需要提出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列入年度预算,经审核报批后实施;坚持对购买服务项目进行深入调研、周密论证,优先安排与民生相关的服务项目;坚持把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与促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结合,认真审核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统计报表。
三是着力凸显民生优先。坚持准确把握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重点考虑并优先安排保障与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利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领域和项目,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上半年,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共573项,其中,A类基本公共服务124项,B类社会管理性服务44项,C类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22项,D类技术性服务116项,E类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199项,F类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事项6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