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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四举措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

作者: 发布于:2017-07-24 16:30:09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是及时更新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根据上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召集相关单位对已实施项目进行梳理,并对部分新设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经充分征求意见后制定下发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为编制预算和实施采购提供依据。2017年海宁市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分基本公共服务、法律援助服务、技术性服务等五大类,包括47大项和118小项,比上年增加22项。


  二是同步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在编制部门预算时,通过预算编制软件,同步要求部门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并在预算指标管理系统中纳入政府采购进行控制,规范了预算执行程序,明确了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的任务和要求。预算编制完成并审议通过后,以政府购买服务专项预算形式发文下达,2017年全市市级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为5.88亿元,涉及122个项目。


  三是建立月度报告和督查制度。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月度报告制度,按月汇总统计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对项目采购进度偏慢的单位进行督查和指导,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开展采购活动。同时,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困难,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是开展试点项目全过程跟踪。探索开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强化试点项目重点过程监管。选取有代表性、延续性的2个公共服务项目组织开展全过程跟踪评价,及时掌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标采购、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经济社会效果等进行跟踪评价,强化各方主体绩效意识,进一步促进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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