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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州遵循三原则推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7-06-01 10:28:16 来源:财政部

  为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转型发展,增强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能力,根据《财政部中央编办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通过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促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转型发展,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稳步推进、分类施策。按事业单位的类别和职能,合理定位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角色作用,先易后难,从类别和职能定位清晰的事业单位着手,看得准的项目先行实施,因地制宜推进政府向事业单位购买服务工作,逐步构建起多层次、多方式的政府向事业单位购买公共服务体系。


  改革创新、以事定费。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坚持费随事转,推进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结合事业单位类别、参与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角色,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相应制定不同的经费和编制管理政策,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关经费保障、机构编制、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养老保险等相关政策的衔接,形成改革合力。


  公开透明、注重实效。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向事业单位购买公共服务的具体项目、程序、支付标准等,并通过市场竞争,择优选择承接主体,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建立健全政府向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绩效考评体系,完善考评方法,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目标跟踪管理,切实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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