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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

作者: 发布于:2017-05-10 17:02:26 来源:绵阳市财政局 |

  自2017年3月27日,四川省财政厅、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川财综〔2017〕10号)后,市财政局及时对接省财政厅,与市委编办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了《绵阳市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5月3日,市财政局召开局绵阳市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座谈会,召集36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座谈。研究制定《绵阳市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初稿)》明确,2017年,修订完善《绵阳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8年选择部分市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开展一个服务事项的购买服务试点。2019年选择部分市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将所有符合条件的服务事项,全部转为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2020年,所有市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将所有符合条件的服务事项,全部转为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


  到2020年底,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全面推开,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现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全部转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促进建立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经费保障与人员编制管理的协调约束机制。


  《方案(初稿)》对全市四类事业单位进行了区分。此次改革工作一是改革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财政供给方式;二是规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的实施方式;三是积极探索建立事业单位财政经费与人员编制协调约束机制;四是要严格规范有关事业单位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合同履约管理;五是落实税收相关优惠政策,推进绩效评价管理;六是规范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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