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毫州“三个突出”布局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
毫州市从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的视角,研究制定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具体意见,以“三个突出”推动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
一是突出增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建立事业单位发展与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互动机制。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根据单位职责、法律政策规定、单位编制情况等因素,分别采取自行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公共服务,自行提供公共服务要“做得好”,政府购买服务要“买得值”。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要强化公益属性,依据现有编制保障和职能界定,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创新财政扶持方式,以政府购买服务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政府职能及“放管服”的转变。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梳理,明确公共服务清单中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今年即将修订公布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中。
二是突出规范公共服务供给行为,对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支持与监管两个方面并重。落实“过渡期”支持政策,2020年底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可受其主管部门直接委托,按照政府采购规定采取自行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行政主管部门要将部门预算中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调整至本级预算执行。强化禁止性政策执行,对部门预算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进行梳理,调整为由其自行实施;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拟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进行清理,及时退出。加强政府购买事业单位服务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提供质量及效率。
三是突出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把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近期措施与总体目标统一起来。深刻理解把握2020年底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全面推开的总体目标。从2017年开始,积极支持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扩大服务领域市场配置资源范围,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各部门切实履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监督职责,落实好预算管理、政府采购、流程规范、合同执行、绩效评价、信息公开、宣传督导等政策措施。加强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调研,深入分析和研究解决政府向事业单位购买服务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总结改革经验,不断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