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唤醒“救命钱”
3月18日,是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服务项目启动一周年的日子,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中心和中原农险联合发布消息称,截至目前,全省累计使用道路救助基金1.08亿元。其中,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后,使用道路救助基金5935.12万元,是政府购买服务前5年资金使用总量的1.23倍,资金使用量居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前列。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是我国的一种新型社会保障制度。救助基金主要针对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这三类的受害方,并根据申请,垫付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
由于救助基金管理专业性强,加之传统体制机制等因素制约,2016年之前,救助基金使用审批常常耗时一个月甚至数月之久。据统计,自2010年底河南省正式设立救助基金制度至2015年底,全省救助基金累计筹集总额数亿元,但累计使用仅4400多万元,大量的资金沉淀在账户上。
“河南省救助基金管理使用之所以取得突破,是因为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有效破解了目前我国救助基金管理中普遍存在的困难和制约。”省财政厅副厅长赵庆业说。
2016年3月18日,河南省正式实施道路救助基金政府购买服务模式,中原农险中标成为承办主体,负责全省救助基金的申请受理、审核和资金垫付、追偿等业务。之后中原农险快速铺设了覆盖全省18个省辖市、106个县市的救助基金服务网络,组建了一支涵盖医疗、法律、财务、保险等专业知识的160余人专职队伍。这也是河南省救助基金自设立以来首次实现救助政策市县全覆盖,同时解决了河南省之前救助基金管理中管理部门因不具备有关专业知识而无法完成的医疗审核、诉讼追偿等专业问题。
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后,救助基金从申请受理到资金垫付,一般在3至8个工作日内完成,快的资金当天就可转入申请人账户。申请人可拨打中原农险电话400-66-56789申请救助基金。
据悉,在政府购买模式实施一年中,全省1806名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得到救助,中原农险还对554宗垫付案件的责任人实施了追偿,追回资金410.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