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西南地区
云南开展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4月18日云南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在昆明召开全省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动员会,34家律师事务所的40余人参加会议,厅律师工作处、省律师协会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指导。
法援局负责人介绍了云南省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的背景及目的,强调本次活动是为加强法律援助经费的监督使用,确保律师及时获得办案补贴,确保律师事务所按时、按质、按量做好案件归档工作,保障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发展。有关负责同志具体介绍了此次政府购买服务采用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对招投标的具体操作方式进行讲解,并通报了目前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有关事宜的进展情况。同时邀请全省各律师事务所参加本次活动,并通过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进行投标。还对《云南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关于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讲解,征求各律师事务所的修改意见并听取对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建议,并将《云南省法律援助标准化服务手册》、《云南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管理手册》、《云南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手册》发给了各律师事务所。整个会议时间紧凑、针对性强、气氛热烈,通过召开这次动员会让有意参与此次投标的各家律师事务所知晓了流程,明白了要求。
会议要求:一是各律师事务所应认真重视此次政府购买服务及招投标工作,积极参与,要根据招标书的要求,准确、完整、规范的填写投标书。二是要严格遵守、执行法律援助工作的经费管理制度,一定要不碰红线,守住底线,法律援助经费不可挪作他用,必须要为老百姓办实事。三是要保证案件质量,以《云南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管理手册》、《云南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手册》等为依据,严格遵守《购买法律援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始终如一地抓好案件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盼。
政府通过招投标方式购买法律援助服务,是今年云南省法律援助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招投标确定一批管理规范、办案认真、热心法律援助事业的律师事务所办理省高院二审开庭法律援助案件,主要目的是确保律师办案补贴的及时发放,提高案件质量及案件归档速度,促进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