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民乐出台《办法》推动政府购买审计服务
作者: 发布于:2017-04-18 16:11:02 来源:中国张掖网
近日,民乐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台了《民乐县政府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管理办法》,旨在推动政府购买社会审计服务工作,缓解审计人员少、专业受限等突出问题,加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审计服务管理、购买行为,确保审计质量,防范廉政风险。
《办法》规定,政府委托实施审计项目的主要范围包括: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决(结)算审计、重大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以及其他审计项目中涉及工程管理、工程结算等审计事项;企业和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及其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的资产、负债、损益审计事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财务收支审计及其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的财务收支审计事项;资源环境项目审计;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以及其他需要委托的审计项目或事项。《办法》还对政府购买专业技术人员服务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由审计机关向社会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采用派遣管理方式,审计机关同具有派遣资质的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签订委托管理用人合同,对其派遣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统筹安排调配,用于重点审计项目实施、重大业务工作推进和专业审计力量严重缺乏的岗位。
该《办法》共计30条,对政府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的方式、范围、条件、程序、质量控制与监督、费用支付方式、举报监督、责任追究等作出了明确具体规定。《办法》的出台为规范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加强政府投资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提供了制度保障,进一步规范了“购买服务”的秩序,净化了“购买服务”的空气,保证了“购买服务”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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